近日,太白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太白县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负面清单二十条》(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的通知,提醒党员干部自觉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意识,做到纪律规矩永远“不下班”。
《负面清单》紧盯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中可能存在的违反政治纪律、滥用职权、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突出问题,列出了不仅包含在各种场合和网络平台制造、发布、传播不符合党员身份的不当言论,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赌博(含网络赌博)、私车公养、收受礼品礼金等违纪违法问题,也包含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与民间高息借贷、违规占用集体土地、不尽赡养义务等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的问题。通过明确的二十条《负面清单》,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严格规范和约束“八小时外”的言行举止,增强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抵制诱惑能力,切实让《负面清单》发挥正向效能。
《负面清单》推出后,太白县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聚焦监督盲区死角、围绕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同时,要求各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开展廉洁家访、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时刻敲响警钟,引导其筑牢思想防线,增强自我约束力,树立良好形象,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党员干部权力越界、行为失范,大多发生在‘八小时外’。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既是促进干部改进作风的有效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环节。”太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强化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方位无死角加大“八小时外”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太白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