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严把“三关”扎实实施警示训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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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使警示训诫工作真正成为教育、提醒、挽救、保护干部的重要手段,达到监督关口前移、廉政预警作用,汉阴县从规范程序、严把“三关”入手、扎实实施警示训诫工作,以不断增强此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严把对象确定关。该县从信访初核、纠风、执法监察、案件检查、任期审计、干部年度考核等项工作中摸排提供警示训诫拟定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类分别提请县纪委、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研究审定后,列为警示训诫对象,书面通知到训诫对象单位党组织,并按规定程序填写《警示训诫对象审批表》。二是严把训诫谈话关。按照谈话要“触及灵魂、震撼思想、教育本人、因人而异”的总体要求,精心设计谈话场合和气氛,慎重确定谈话主题和内容,恰当安排主谈、副谈和主持人人选,并认真拟定谈话提纲。谈话时将所犯错误事实逐一指出、剖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其查找错误根源,提出改正要求,并填写《警示训诫谈话记录表》。三是严把监督改正关。对警示训诫对象实施谈话后,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改正承诺书,明确其改正期限,并及时指定专人对其帮扶,在工作、生活、学习方面给予关心,落实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其教育、疏导和管理,抓好跟踪回访,并如实填写《跟踪回访手册》,帮助其改正错误,做到生活上关心,思想上沟通,工作上支持,行动上导航。截止目前,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对象38人,其中,警示提醒5人,诫勉督导4人,责令纠错29人。达到了教育、提醒、防范的效果。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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