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平利县从建设工程招投标入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统一工作流程标准,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狠抓了项目的管理工作。全年共新开工建设项目62个,涉及资金额1.38亿元,比去年上升89.8%。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条件、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得到了发展。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制定出台了《平利县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平利县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结算办法》等制度,规范了管理模式,统一了管理标准,避免了工程建设领域部门制度多,政出多门的漏洞,实现了“无缝隙覆盖”的管理目标。
二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县监察局设置专门招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对报建手续审核把关,防止乱上项目和乱批项目。对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办理“一书两证”、规划设计、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等手续的工程项目,严禁进入招投标程序,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
三是强化资格审查。统一了“五证一照一书”的审查标准,杜绝了无资质、假资质、借用资质的问题,强化了对企业资质的审查,保证了施工企业的技术力量和设备规模。
四是签订廉政合同。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工程验收时,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执行廉政合同的情况进行验收,廉政合同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五是落实全程监督。从资金管理入手,强化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制定施工方案,健全施工日志,3万元以上的工程变更必须实施报批,按进度拨付工程款。
六是加强后续监管。对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监察室和财务总监,有效的防止了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彻底杜绝了偷工减料和施工材料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情况,落实竣工审计责任,有力的保证了工程质量和资金的使用安全。
文章来源:平利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