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察局联合交警大队先后蔡垭、四坪、杨家院子等路段和重要交通路口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单位公用车辆和公车私用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针对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单位公用车辆和公车私用问题,岚皋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单位公用车辆的规定》,明确规定各单位工作人员中的非专职驾驶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禁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违者一经查实将分别给予纪律处分。从这次专项检查结果来看,各级各部门对《规定》情况执行良好,目前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岚皋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