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农村提供有力保障,咸阳市旬邑县从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入手,强化措施,打牢基础,有力推动了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县十分重视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县委转发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支持基层纪检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把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指标,年终进行严格考核,促进工作落实。他们健全完善基层纪检组织网络,在全县每个乡镇党委设立专职纪检书记14人,在每个行政村党支部设专职纪检委员187人,在各乡镇基层站所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67人,使纪检组织进一步延伸到农村、到站所,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他们严格把握各级纪检组织人选条件,明确规定了乡镇纪检书记、村级党支部及驻乡镇基层站所纪检委员应具备的条件,并把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处事公正、明辨是非、群众拥护作为重要条件,选任的纪检书记、纪检委员素质较高,工作成效较为明显。为了使基层纪检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该县明确规定了各级纪检组织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要职能、工作任务等,同时还就加强对基层纪检组织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初步形成了按规定履职,依程序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使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文章来源:(咸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