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风年建设中,石泉县人民政府近日修订完善《政府工作规则》,把“作风建设、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科学施政、廉洁高效”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府工作政令畅通、公正透明、和谐运转。
《规则》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责任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重大信息迅速上报,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县政府及各部门要实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从严执政、高效务实的新风;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规则》确定县政府在决策建议环节,各部门提请县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事先征求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决策环节,政府常务会议可根据需要安排3-5名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实施环节,强化督办的同时,突出了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反馈;在决策活动和决策执行环节,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察审计行政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文章来源:(石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