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坚持“三高”标准 护航“三个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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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聚焦“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坚持“三高”标准,不断提升监督质效,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为全面推进“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提供坚强保障。

“高站位”谋划部署。制定《2023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关于围绕发展大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将“三个年”活动纳入政治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季度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出台《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的十一条措施》,深化运用“三清单一融合”工作法,进一步健全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融合各类监督执纪执法措施,全力保障“三个年”活动取得实效。

“高规格”统筹力量。按照“一套人马、统筹推进”的整体思路和工作原则,结合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工作职责,拟定《全县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督查工作方案》,实行“月督查”工作机制,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骨干,全程负责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监督检查专项任务,并同步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和“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的督导督促工作。

“高标准”推动运行。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节假日纠“四风”、“强担当、善作为、勇争先”作风整治行动等重点工作,充分运用“室组镇”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梳理、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交、快查快处工作机制,采取调度会、推进会、点对点检查等方式,积极收集汇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完成整改,实行闭环管理,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向上、向善、向好发展。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监督检查20余批次,发现问题46个,督促完成问题整改35个,推动职能部门整改具体问题71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向党委(党组)报告(反馈)15次,处置问题线索22件,处分19人、组织处理8人。(岚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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