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村开展巡察期间,我们收到群众反映某村支部书记涉嫌违规操办贺寿宴的问题线索后,经请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启动‘边巡边移’机制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该线索很快就立案了,这次巡察很有震慑力。”近日,平利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王小平在巡察工作中期汇报会上说道。
近年来,为破解基层巡察震慑力不足的短板,平利县委巡察机构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建立“边巡边移”工作机制,对违纪事实清楚、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移交该县纪委监委“加急”处理,力求在巡察期间向被巡察党组织公布处分情况,确保基层巡察震慑效应最大化。针对疑难复杂的问题,巡察办积极组织巡察组与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对接,通过寻求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多方研判会商,对违纪事实、问题定性、底稿支撑材料逐项论证审定,在补充完善佐证材料后移交县纪委监委跟进处理,提前介入锁定证据,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在对村(社区)集中巡察期间,巡察组立足政治定位,着眼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深入查找隐藏深、影响坏、群众反对痛恨的突出问题。对问题线索严格分类处置,坚持“边巡边移”,通过巡中查办一批案件、挽回一批经济损失、督办一批民生实事,持续强化基层巡察震慑力度,充分展现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使命担当。
“以前我们都是在巡察结束后将问题线索移交给县纪委监委,从发现问题到立案查处的时间较长,现在在对村(社区)巡察中,我们严把问题线索的质量关和程序关,突出‘边巡边移’,以‘巡中成案’的实际成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平利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利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