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用好工作提醒函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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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岚皋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重点,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领域治理“风险点”及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等,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以工作提醒函的形式抄送分管县级领导,通过点对点函告提醒,让相关负责人及时了解管辖领域共性问题、风险隐患,推动问题整改,做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日前,该县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领域发现的有关问题和廉政工作情况函告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分管县级领导,提醒其高度重视,督促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执行。收到提醒函后,相关领导认真履责,先后4次牵头召开工作推进会、阶段调度会,研究部署村经济合作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聚焦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监督督促各镇党委和职能部门强化问题排查整治,积极移交问题线索。在分管县级领导的推动下,相关镇、村(社区)迅速开展排摸梳理,针对自查排摸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销号,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岚皋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全县13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完成“陕农经”平台账簿初始化,并统筹推进资产、合同录入等工作。(岚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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