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岚皋县纪委监委以聚焦责任落实、日常监督、查办案件、系统治理为抓手,始终锚定“一把手”及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少数”,打好监督“组合拳”。
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印发《加强“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措施》,细化任务清单4个方面23项,为加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充分运用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将“一把手”履责情况纳入年度政治生态研判和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倒逼责任落实。2025年以来,6名“一把手”在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评议。对6个重点单位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推动问题整改17个,倒逼“关键少数”主动扛责,自觉接受监督。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将第一种形态运用作为日常监督的核心抓手,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述责述廉、政治生态研判、严督实导民主生活会等“规定动作”,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5年以来,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210余人次,开展“三重一大”决策监督122次,参加民主生活会73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科级领导干部27人次,其中“一把手”13人次。建立电子廉政档案系统,整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巡察、信访等部门数据资源,对全县56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建立“一人一档”,精准实行动态“政治画像”管理,定期掌握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综合分析近年来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特点,选定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9个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领域,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调研,发现廉政风险点63个,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39条,推动各单位各系统整改整治监管缺位、制度漏洞等深层次问题60个,督促健全完善工程交易“双盲”评审、标前警示教育和廉洁承诺、项目现场“四岗”人员刷脸考勤等29项制度机制,从源头上压缩“关键少数”权力寻租空间。同时,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协作区办案等机制,从严从快查处典型案件。2025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36人,其中查处“一把手”16人(在职“一把手”9人),留置2人,依法采取管护措施1人。(岚皋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