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委以部署开展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行动专项监督为统揽,紧盯村级资金监管不到位、债务风险突出等薄弱环节,持续精准发力,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集中整治。
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各镇(街道)“三资”管理开展监督检查。督导组围绕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财务会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深入摸排、及时整改财务不规范等4类问题,逐项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清收审查合同7286份,整改合同4520份。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办案引领,深挖彻查集体经济背后的腐败、作风、责任问题,对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联合办案等方式,快查快结了一批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案件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留置2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并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和镇(街道)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紧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短板和不足,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镇巴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订立、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31条具体要求,有力增强经济合同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印发《关于加强“纪审财农”联动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压紧压实镇级层面监管责任,统筹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监管,织密织牢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网。(镇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