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出台《工作办法》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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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力量深度融合,近日,汉中市南郑区纪委监委出台《汉中市南郑区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工作办法》共六章34条,明确区纪委监委机关同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13个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开展常态化协同联动,通过在决策部署、力量整合、措施路径、成果运用上相互促进,不断提升监督治理综合效能。

《工作办法》对如何开展线索移送、成果共享、重大事项通报、联席会议、建章立制、警示教育等工作进行详细规定,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具体时限、注意事项,确保在工作过程中衔接有序、提升质效。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健全完善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有力有效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南郑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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