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以来,宝塔区纪委狠抓任务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决肃清冯振东、祁玉江恶劣影响,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始终坚持“两个维护”的一次政治体检。全区各级各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抓整改,不断把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引向深入,为全区上下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凝聚起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一、领会精神,及时安排部署。市“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警示教育相关文件下发后,区委高度重视,于3月16日,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议,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利剑高悬警钟长鸣》,并围绕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进行讨论发言,安排部署我区贯彻落实工作。3月20日,召开全区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成立以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刘景堂为组长的宝塔区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以案促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聚焦九个方面的整改重点,细化措施,以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加强政治建设、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新发展理念、奋力追赶超越等4大项16小项内容作为具体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督导,夯实责任。区委成立5个“以案促改”督导组,采取巡回指导、随机抽查、调研座谈等方式,对全区各级党组织“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40余次督查指导,持续传导压力。督导组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督查工作始终,坚决防止“只查不导”“导而不严”,坚决防止“以案促改”流于形式。对发现的轻微问题,现场予以提醒纠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未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不能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予以全区通报曝光。
三、健全机制,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宝塔区将正在开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专项治理作为全区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从中挑选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做深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将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宝塔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