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延川县纪委监委把突出抓好《意见》实施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探索实践,着力破解制约基层监督难题,提升县镇两级监督能力。
该县纪委监委以强化镇街力量统筹、推动纪检工作向村居延伸、选优配强纪检监察队伍等为抓手,第一时间争取县委支持,在统筹使用力量上做文章、挖潜力,6月中旬实现派驻机构到委机关集中办公;坚持把人才培养做在经常,在全县范围内充实引进具有执纪执法工作经验和参与巡视巡察、专案工作的优秀干部,今年从系统外选拔优秀干部5人;统筹人员力量使用,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镇街(中心)纪委协作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建立4个办案协作区,委班子成员牵头组建办案单元,协作区建立以来已处置问题线索5件、立案5件,镇街纪检监察力量得到充分发挥;着力健全完善村级监督体系,率先在大禹街道全部推行试点,其他镇(中心)各确定1个村(社区)为试点,聘请32名同志为村级监督员,有力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
下一步,延川县纪委监委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对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内设机构设置,对派驻机构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明确各综合室部、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责任分工,盘活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力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延川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