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陵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案件质量自查评查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能力短板,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推进会要求,立足审调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常委扩大会、支部会、周例会等会议,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对案件质量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计分细则》和省纪委印发的《县镇两级审查调查模拟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记案件质量事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事关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同时,在审理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落实和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审调组成员工作责任,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工作分析会,重点复杂案件研讨会,形成了查办案件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由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牵头,起草印发了《黄陵县提升案件质量工作指引》,从案件立卷、程序手续、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指导。截至6月底,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共审理自办案件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其中,补证10件,退查3件。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按照“镇案县审”规定,严格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要领悟精神实质,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由联系镇(街道)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后,再由审理室全面审核把关。采取随机抽查、监督检查、质量评查等方式,重点对镇(街道)案件在违纪事实、定性处理、适用条款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切实提高镇(街道)审理案件规范化水平。截至6月底,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共协审镇(街道)案件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发现并整改案件质量问题13条。
下一步,黄陵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直面问题短板、守牢案件质量底线,以案件质量提升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黄陵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