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确保救灾款物真正用于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全面履行职责,提前介入,突出重点,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四方面展开督察: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电视台公布省、市、县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二、在委局机关内部实行信访接待负责制,热情接待群众投诉,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由职能科室对抗震救灾款物募集、管理、上解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四、由县纪委各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抗震救灾工作安排部署情况,特别是对募捐资金公开和上解、信访稳定情况进行检查。通过督察,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
截至目前,全县抗震救灾资金及实物折值已全部上解,另有价值7万余元的矿泉水和实物已分别送到了四川和我省汉中地区,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文章来源:(大荔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