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平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了由财政、民政、工会、妇联、团委、慈善协会、红十字协会、组织部、审计局等九个部门参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协调会”。
会上,组织相关部门学习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和价格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了相关部门对各自抗震救灾物资募集、管理的基本情况,并对后期的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一是确定了本次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工作时限、检查范围、内容、工作要求及步骤。
二是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7月5日前报县纪委监察综合室。
三是要求相关部门完善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尽快完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募集、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的内部监控。同时,依法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募集、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的监督。
四是要求审计部门组织力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县纪委、监察局将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人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挤占、骗取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保证抗震救灾物资在受灾群众中发挥最大效益。
会议决定,建立联席协调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每月5日前通报一次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工作由县纪委监察综合室牵头负责。
文章来源:(富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