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蒲城县通过构建“四项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正确行使权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完善组织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票决等干部制度改革措施,把好干部的“入口”关。县委在干部提拔任职、调整交流、任期届满时,都要找领导干部谈话,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对少数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一些苗头性问题的干部,由县纪委和组织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强化对领导干部的“事前”监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县级领导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并进行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向干部职工述职述廉,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监督。三是完善财务监督机制。积极推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扩面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确保从源头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对行政“一把手”的监督,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县会计核算中心共拒付违规支出38笔,拒付资金147.32万元。采购预算370万元,实际支出330万元,节约40万元,节约率10.8%。四是完善干部监督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在干部任免选拔使用过程中,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审计、信访等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对拟提拔、调动、交流的干部进行审核把关,为合理选用、培养、管理干部提供可靠依据。同时,通过定期督查、个别抽查、暗访调查、组织测评、群众评议、听证质询等等形式,不断健全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的受理核查工作,搭建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平台,把握监督主动权。
文章来源:蒲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