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依托“五个抓手”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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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榆林市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依托“五个抓手”,创新探索务实、有效、管用的措施,抓实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推动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如期高质量地完成。

抓学习,练好监督“基本功”

“按照会议要求,第一执纪监督室要主动与市脱贫攻坚督查组联系,把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作为重点线索及时进行查办……”这是市纪委监委10月15日组织召开常委会,集中学习省纪委“五个专项”视频会议精神后,对助力脱贫攻坚近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纪委定期组织常委会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在学习前委机关均精心编排印制《脱贫攻坚学习资料》,便于与会人员细读领会。在会上,同时研究提出市纪委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安排相关室部加强督促落实,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市纪委监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明确阶段性的工作重点。

针对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本领恐慌”问题,市纪委采取集中培训、阅卷评比、调卷复查、跟班学习等措施,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对案件查办的相互学习,提升查办案件技巧,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11月5日,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第十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开班,163名市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始接受党的创新理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扶贫领域执纪要求、督查内容、检查方法等内容的培训,前十已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100名,其中开展扶贫领域培训2期,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本领。

近两年来,市纪委监委每年对12县市区前一年度查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按照比例抽查复核查否了结和立案查处的扶贫领域案卷。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进行整改,并限时报告整改结果。

市纪委连续3年组织各县市区纪委审理室、案件管理室干部,对县级纪委案卷进行评比查阅,对调查案卷和审理案卷较好地进行交流学习。

抓关键,压实责任“千斤担”

按照省委“三比一提升”行动要求,通过监督检查、实地调研、开会督导、约谈一把手等方式,压实压细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推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既当好脱贫攻坚的“指挥员”“战斗员”,又当好“施工队长”。

8月23日,市纪委召开专题约谈会,因县级纪委连续三个月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零查处”,由分管助力扶贫工作的副书记对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市纪委监委每月梳理县市区纪委监委扶贫领域案件“零查处”“零通报”情况,对两个月为零的纪委监委及时发《提醒函》,对连续三个月为零的约谈纪委主要领导,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压实压细两个责任。

市纪委按照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具体要求,明确了由书记负总责,一名副书记分管、一名常委委员协助,由第一执纪监督室具体承担协调,其他室部各司其职,建立起了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新机制。

分工明确了,任务如何推进,特别是中央巡视、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如何整改,又成为新课题。

经过多次研究,出台了《2019年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市纪委监委落实市委<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榆林市整改方案>的工作安排》《榆林市脱贫攻坚奖惩细则(试行)》等文件。

相继召开了中央专项巡视整改部署会、中央成效考核整改民主生活会、各派驻纪检组和县市区纪委监委工作汇报会等,及时部署工作,压实责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抓机制,打出监督“组合拳”

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聚焦腐败问题和作风建设,重点围绕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干部作风、担当作为等方面,每半年召开一次协商会,研究解决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重点和存在的具体问题。

《市纪委监委机关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移送暂行办法》的出台,促使各职能部门在信访举报、监督审批、审计监督、工作督查、行业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和定期移送同级纪委监委。今年,市纪委召开协商会1次,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26件。

组织开展扶贫专项巡察工作,更是纪委监委监督扶贫工作的有效举措。3月13日至5月20日,市委四届第四轮派出七个巡察组,对4个县市区和4个部门进行常规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扶贫领域移送案件12件、整改96件、通报1批4人。

市纪委把及时发现问题并开展专项督导作为工作常态,夯实脱贫攻坚政策、责任、工作落实。4月14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杜寿平同志深入扶贫一线进行实地督导调研;5月中旬,市纪委监委全体副县级深入包扶村组开展问题排查,形成问题台账进行集中整改;7月9日,由市纪委、组织部、市委办、政府督查室、扶贫办等单位干部组成督查组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督查;9月19日,针对中央巡视整改工作中提出扶贫领域工程质量监管不严、招投标不规范等屡改屡犯问题,组织发改委、住建局干部开展抽查检查……

抓重心,绘制执纪“施工图”

近两年来,相继制定出台年度《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今年突出六个专项治理重点,提出了十一项具体工作措施。

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严格对底对标省纪委和市委整改方案,精准提出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2条、中央成效考核5条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将每一条具体问题明确分管领导、协管领导、牵头部室、配合单位和具体时限,实行“一个问题、一名分管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目前,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

精心部署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坚决对冯新柱在扶贫领域造成的恶劣影响的相关人员的查处,最大限度放大整改效应、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市委要求,开展了胡志强案、辛耀峰案“以案促改”工作,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任务、整改重点、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见实效。针对2018年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分别在查处人员系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剖析问题发生原因,扎实提升整改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做到监督底子清、情况明、全覆盖,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整理全市副县级领导干部计划帮扶任务,建立起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帮扶工作台账》,将全市12个县市区359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帮扶的567个村、381户贫困户和承担帮扶任务的90个市直部门、国有企业脱贫攻坚帮扶任务、项目进行台账式管理,督促各县市区纪委建立《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帮扶工作台账》,督查组持工作台账,就可深入一线督查贫困村、贫困户,到帮扶村、组、户检查具体的帮扶任务落实情况,围绕扶贫重点建台账,围绕项目台账搞督查,围绕问题查办强震慑。

为减轻基层压力,今年对脱贫攻坚督查检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开展了四轮督查,前三轮已督查走访了12个县市区169乡镇、500多个村、2200余户贫困户,走访县级行业部门100余个,访谈各级干部581人,共发现反馈问题2500多条,追责问责干部268名。

“纪委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是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要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市纪委主要领导在部署会上严格要求各级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

2019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现已通报曝光48批、205起、299人,充分发挥市县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作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0余场次,接受警示教育干部达5000余人。

抓惩处,拉紧问责“警戒线”

持续用好问责利器,紧盯任务重、问题多的贫困县和贫困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优先”、“四个不摘”政策执行情况,严厉查处腐败行为。

2018年以来,全市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68件,处理144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36人,移送司法11人。

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主力军作用,加大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提级办理和直查直办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提级直查、快查快办。今年,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直查直办问题140件,直查结案127件。

为确保做到扶贫领域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审慎问责,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充分应用“三项机制”,树立注重实绩、奖惩分明的鲜明导向,联合市委组织部、扶贫办制定出台了《榆林市脱贫攻坚工作奖惩细则(试行)》,对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出现的失误,该容错的容错,充分释放保护和调动广大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的鲜明信号。今年以来,市纪委主动回访2017年以来因脱贫攻坚受处分人员71人,容错轻微违纪案件9件9人。(榆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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