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通过三批专项清理,使原有的1387个审批项目减少到了157项,精减率89%;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对保留事项的后续监管;建立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出台了《西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全市经批准的252个收费项目已全部纳入国库和财政专户管理,清理撤销所辖区县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2939个。出台了《西安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西安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西安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实行询问诫勉的暂行办法》等制度,全市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选拔任用实行票决制。榆林市市本级50万元以上,县级3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都进行了招投标,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备案制、准入制、廉洁承诺制;招拍挂出让土地159.7亩,涉及金额14792万元;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交易额678.9万元;制定了《关于对在政府采购中违纪违法行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对在产权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部分县(区)实行了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与执行机构的分离设置,实际采购金额936.7万元,节约资金133万余元。省公安厅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力度,对涉及钱、物的执法活动进行经常性的审计监督,全省公安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对2004年以来公安特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审计金额2.2亿元,查出违规资金170万元。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