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绥德县纪委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六大纪律”,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战线前移,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学习,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精神内涵。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专题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和“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等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坚持把“四种形态”的要求贯穿于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
抓早抓小,建立“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机制。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把好问题线索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对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今年以来,诫勉谈话2人,警示提醒谈话261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自上而下、抓早抓小的强大合力。
严保高压态势,坚持惩治腐败全覆盖、零容忍。“四种形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今年,绥德县纪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各类问题线索260件,立案183件,党政纪处分250人,其中科级干部22人,一般干部18人,其他人员210人;党政纪轻处分226人,党政纪重处分24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并移送司法机关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