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乌镇刘家山闫家峁村党支书闫某某,2015年12月县文广局慰问该村贫困户,每户发放1袋面、1袋米、2桶食用油,因当时贫困户不在现场,闫魏平与村长秦艳芳商量后,给每户贫困户少发1桶油,供村集体日常使用,闫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佳县纪委通报的一起扶贫领域的“微腐败”案件。
今年来,佳县纪委监委以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聚焦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使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问题,对扶贫领域“微腐败”进行“大起底”,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至基层的道路铺平、打通。
一是深入基层,摸清实情。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以下沉走访为抓手,以找准人员、听到真话、摸到实情为标准,通过深入基层、进村入户,重点访谈老党员、五保户、残疾人、村民代表等有代表性人群,全面了解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通过走访收集问题线索个,有价值的56个,成案线索43个。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整治。盯紧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采取重点问题督查督办、面上问题常规检查、个性问题点穴抽查等方式,重点盯牢扶贫领域“四风”问题,着力整纠扶贫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手软。今年来,已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43起,纪律处分48人,诫勉谈话9人。
三是催办问责,压实责任。督促扶贫、审计、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的发现处置力度,通过电话催办、发督办、实地促办等方式,压紧压实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并强化审核把关、有计划推进、定期“回头看”,提升监督检查质效。
扶贫政策落实不力、扶贫推进缓慢、整改不到位、搞数字脱贫的,严肃问责当事人,并坚持“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监管干部的责任,释放失责必究、究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倒逼扶贫责任落地落实,促进扶贫脱贫工作快速推进,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