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印台区通过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强化通报曝光力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落到实处。
一是定制度,规范通报成常态。制定了《印台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明确通报时间为当事人被立案调查,或被“两规”、“两指”,在3个工作日内通报曝光;当事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通报曝光;当事人被司法机关处罚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报曝光。曝光的平台为区纪检监察网站“纪检公告”和“纪检动态”栏目。凡通报曝光的案件必须由区纪委主要领导审签后,由办公室在区纪检监察网站发布。明确任何机关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私自向媒体提供案件查办情况。
二是盯节点,适时通报抓典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对基层单位违反工作纪律、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干部“走读”、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不规范、公款吃喝等进行明查暗访,确保每次检查都通报,共发通报6期。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违纪线索及时查处。去年以来,共对16起违反八项规定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对查处的金锁关镇崔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海潮私设“小金库”、财务管理混乱等违纪违法问题,红土镇坡石头村党支部书记刘新民违规收受群众危房改造建档费等违纪问题适时进行点名道行通报曝光,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重预防,防微杜渐强震慑。通过案件通报曝光,区纪委旨在推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党员干部多敲打,多提醒,对苗头性问题动辄则咎,经常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对已经发生的问题敢于纠正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真正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