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纪委做实“加减法”以机构优化成果促工作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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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铜川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主线,做实“加减法”,优化内设机构,增强执监督力量,为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强地组织保证。

一是优化内设机构,做好“加法”。整合2个内设机构,撤销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合并设立办公室;撤销执法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合并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2个内设机构,增设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重组2个内设机构,撤销干部管理与警示训诫室,设立组织部;撤销宣传教育与政策法规研究室,设立宣传部。调整后市纪委共设12个职能部室,形成了由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两个综合室与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和五个纪检监察室组成的完整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体系。

二是突出主业主责,做优“减法”。精简副业,对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3次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2项精简至9项,精简率87.5%。4个区(县)清理退出后平均保留10项,实现了议事协调机构全面“瘦身”,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能上来。调整分工,针对市直部门、乡镇两级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牵头事项多、工作精力难以集中的实际,抓好“减负”“减压”。目前,市纪委监察局派出派驻机构现任的33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18名专职监察室主任均做到专职专责,并推行派出派驻机构向市区(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和重大问题请示制度等,规划派驻机构的管理。

三是突出执纪问责,扩大“加减法”综合效应。市纪委两轮内设机构调整后,监督执纪机构数量、人员分别占机构和编制的75%、62.2%,区县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占比60%以上,监督执纪力量得到大幅提升,工作聚焦更加精准,惩腐肃贪更加有力。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09件次,初核435件,立案113件,结案100件,处分111人,涉案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31人,初核、立案同比增长105.2%、73.8%;挽回经济损失11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3人,查办案件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集中更多的精力,严查“四风”问题,采取交叉检查、明查暗访、实名通报等方式,循序渐进,持续发力,开展专项检查24次,日常性检查46次,查处问题42个,立案16件,处分16人。市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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