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王益区以落实《铜川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为抓手,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王益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健全考评机制、细化考评分值、严格考评结果应用,有力促进纪律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健全完善考评领导机制。根据市纪委考评办法,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考评领导机制,坚持考评工作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纪律审查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成立由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检查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检查工作的常委担任副组长,党风室、案管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案件管理室承办案件考评的具体工作,相关科室协助办理。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晰、齐抓共管、全员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优化调整被考评对象。明确考评范围、分清责任主体,根据不同的工作特点将原来的三个序列被考评对象划分为两个序列,黄堡镇、各街道纪委为第一序列,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各案件承办室为第二序列,去掉了“区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监察室)”,四个派驻纪检组分别包联区级各部门单位,并进行实地指导,多方位搜集案源线索,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进度,推动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细化考评分值。将纪律审查年度考评计分设置为基础分、加分和减分,三项综合得分为被考评单位年度考评得分。基础分、加分和减分项全面涵盖考评内容,共计28项,根据具体事项确定加减分值,确保考核全面、客观、公正。
四是严格考评结果应用。年终,按照《王益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对各序列按考评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考评结果在全区通报,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之中,作为评优树模的依据。对半年无办案的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区纪委将进行约谈,对全年无办案的镇(街道)党委书记进行追责、纪委书记予以调整。对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在纪律审查期间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案件考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