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夕,宜君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招待;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祭奠的新风气;严禁大操大办、奢侈祭奠,提醒党员干部不得以立碑等名义摆排场、比阔气、搞浪费。
节日期间,宜君县纪委、监察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公车私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公车进行扫墓、游玩、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