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地税、林业等部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试点工作,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成立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35个,公布投诉中心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行政效能监察与全年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严格绩效考评。结合行风民主评议,及时反馈执法、服务部门有关问题,促使整改。解决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半年,共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7件。
文章来源:(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