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川市以落实“两个责任”统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强化“三项措施”,切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以上率下,示范引领。铜川市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主要领导示范引领,以上率下,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讲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亲自审定党委主体责任书,与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党委(工委、党组)“一把手”当面签订任务书,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市纪委书记与各区县纪委书记、市级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签订监督责任书。共签订主体责任书96份、监督责任书46份。为了保证责任落实,市委印发了《铜川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市委召开了全市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制定两个责任明细清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围绕责任清单,主动作为,逐条细化,逐项抓好落实。市委和市纪委主要领导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与78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职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就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给新任领导干部提前“上课”打“预防针”,切实增强新任领导落实“两个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纪委还就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了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定期由纪委常委带队,深入联系区县和部门,就“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抓住关键,完善机制。夯实责任,关键在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今年铜川推行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报告制度,切实做到落实无死角、全覆盖、零遗漏,指标化、具体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将各区县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市一级派出党工委全部纳入报告范围,半年、年终专题报告所在单位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党组的主体责任具体细化为12项指标,个人主体责任细化为8项指标,主要负责同志对报告内容负责并签字背书。报告采取书面报告和专题汇报两种形式,市纪委每年专题听取一次各区县委和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报告。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就是要求各区县纪委、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围绕监督责任落实专题报告清单,半年、年终书面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责任指标涉及7个方面11项内容。
强化考核,追究责任。检查督促千次,不如问责一次。今年,铜川发挥责任考核导向作用,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权重,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分值由原来占年度目标考核总体分值从3分提高到8分,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评价标准,重点突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考核权重,持续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半年考核中,对各区县和市级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分别由市纪委各有关室牵头实行单独考核。其中,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管理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纪委监督责任考核由市纪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对照“两个责任”清单,综合考核,量化赋分,排名公示。考核结果靠后的,由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对被考核单位党委(党组、工委)、纪委(纪检组、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两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给予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党委(党组、工委)、纪委(纪检组、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委、市纪委作出说明。目前,市、区县两级对13名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约谈,专门下发通报,对任务完成差的单位进行了批评,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