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印台区制订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属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对全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活动作了明确规定,覆盖全体党员干部及家属。
《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大操大办,不得集中超规模举办,不得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影响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严禁借机敛财,不得收受本单位或个人行使职权有关单位、近亲属以外其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严格控制宴请人员数量和规模,婚礼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礼、葬礼车队不得超过6辆。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操办乔迁宴、满月宴、升学宴、参军宴、出国宴、寿宴(生日宴)等。报告人应作出廉政承诺,并在10个工作日内填报《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自觉接受监督。
为确保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该区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规定。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及时约谈教育、警示训诫、检查问责等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各镇办、部门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规定要求,带头讲党性、守纪律、懂规矩,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广大群众监督和媒体网络监督等,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的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对应报告而未报告的,要及时检查问责、约谈教育或警示训诫;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党组、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察室)的监督责任,所在单位本年度考核也不得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