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纪委紧扣四个环节提升办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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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纪委在办信接访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把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回应群众诉求作为工作出发点,紧扣线索受理、分类处置、督办审核、考核考评四个环节,突出“全、快、实、公”,规范改进各项工作,办信质量大幅提升,受到基层干部群众好评。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09件,同比增长了24%。初核435件,同比增长了105.1%。立案查处113件,同比上升了73.8%。

搭建便捷通畅受理平台,全面收集群众诉求。通过改版网(站)页,完善功能,实现全市信访举报网络上下联网办信,提高办信效率;启用12388陕西省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实现了网上直接回复;开通信访巡回直通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利用乡村集会和民俗活动开展巡回接访受理群众举报。建立了以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受理平台,使线索受理更加通畅,群众举报更为便利,为全面收集和掌握群众诉求奠定了良好基础。

科学分析研判规范处置,高效回应群众关切。由信访室对举报投诉“一窗式”受理,统一归口登记录入系统,进行分类拟办、分析研判、集体会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种方式对线索进行处置。结合线索内容对拟初核信件按照阅处、要结果、自办、信访监督等方式细化办理方式。对线索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的署名举报件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对线索具体、事实清楚、问题简单或情况紧急的信访举报问题,通过直查快办的方式及时核查;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信访监督。对上级交办件、新闻媒体披露曝光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时核查,严肃处理。不断加大要结果件批办力度,连续三年全市批转要结果信访案件占比年均增长31%。

完善强化督办审核制度,扎实核查举报线索。建立建账销号、定期通报、集体会商和跟踪协办等“四项”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实现监督查办常态化,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建立回复制度,按照“谁调查、谁反馈”的原则,规范信访反馈程序,调查中、结案前及时通过面对面沟通反馈、网络回复、通报会等形式向信访人公开调查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回应。坚持以审促查、提升水平,不断改进信访案件审核方式,实行“前置审核”、“带卷预审”和“以审代训”相结合,着力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信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2014年,全市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89%以上。

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公正评判工作成效。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考评机制,制定出台了《铜川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将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明确要求各区县纪委信访举报初核率不得低于85%;市级部门要达到100%,做到有信必查。建立案件查办奖惩机制,坚持实行全市信访案件考核结果通报制度的同时,注重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之中,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主要依据进行考核,与纪检干部进退留转挂钩,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公正严明,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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