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铜川市纪委紧抓重点,建立机制,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2起,党纪政纪处分27人;市纪委直接查处2件;各区县纪委直接查处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村10个,查案10件,处理人数13人,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2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2起;各乡镇纪委查处基层腐败问题48件,处理47人,党政纪处分45人,移送司法3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1起,在全市党员干部之间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力。
查线索,拓宽渠道找“病灶”。利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平台,从上级交办、执纪执法机关移送、媒体披露、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执法监察等多渠道、全方位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特别是在各县区、乡镇办事处及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窗口,及时掌握群众利益诉求,把好脉,找准“病”,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22件(次),初核1034件,立案372件,结案342件,处分394人,移送司法13人,挽回经济损失217.61万元。其中市纪委本级初核线索161个,立案48件,处分48人。
抓重点,驰而不息正风纪。一是抓关键节点。紧抓时间节点,市区县上下联动,对餐饮、娱乐、会所、商场等消费场所公款消费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公款买送月饼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进行随机核查。今年以来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前后市纪委分别公开通报曝光4次21件。二是抓专项整治。连续两年在全市部署开展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从源头上解决了基层干部作风粗暴、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甚至以权谋私、“小官巨贪”等突出问题。十八大以来先后查处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案件274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4人,移交司法24人。三是抓线索转办。2015年下半年先后2次组织召开了线索转办会,由市纪委挂牌督办,倒查公款接待、公款旅游等发票600余张,对存在的问题快查快处,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工作台账,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蔓延。
零容忍,敢于亮剑赢民心。成立3个监督执纪巡查组,对基层便民服务机构作风效能、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情况,采取交叉检查、明查暗访、实名通报等方式,持续开展监督执纪巡查。今年共开展专项检查25次,日常性检查32次,查处问题 15个,立案11件,处分15人,在市电视台开设“作风建设在路上”系列专题报道,在市纪委网站上设立作风专项巡查专栏,报道巡查工作信息16条。对市交警支队二大队金锁中队原中队长邹江锋,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侵占事故押金等恶性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建机制,织密网眼防反弹。建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深化政务村务公开,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监督验收等一整套运作流程;建立综合协调相互协作工作机制,市、区(县)两级纪委和涉及的发改、教育、住建、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抓住项目排查等关键环节,做到资料共享、信息流畅、协同作战,区(县)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及时梳理、及时上报,及时沟通,做到“上下一盘棋”;建立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纪检、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之间的联系,重大案件调查方向、案件线索、组织协调等由纪委掌握,检察、公安、审计整合办案力量,切实形成办案合力。
磨利器,多措并举强队伍。彻底清理乡镇纪检干部兼职问题,积极推进基层纪检组织“三转”,推动乡镇纪检组织查办案件驶入“快车道”。加强基层纪检干部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和查办案件水平。今年在积极组织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纪检监察干部选调培训的基础上,举办了2期157人次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1期170余人次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业务培训班,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率达75%以上;全市各区县共自行组织纪律审查业务培训26期991人次,各乡镇共组织业务培训20期545人次。建立市级部门、区县、乡镇纪委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培训制度,近年来共选调6批次48人到市纪委跟班锻炼,今年共下派干部11名,到市、区县办案一线科室上挂干部1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