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零容忍” 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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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耀州区纪委坚持 “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普遍问题长抓不懈,明规矩重威行并重”的工作思路,“零容忍”查处党员干部中违纪违法行为,对腐败问题形成了震慑。

耀州区主动出击,提高发现线索、挖掘线索的能力,认真对审计部门审计结果、司法机关侦查审判结果进行研判,发挥党风政风监督职能作用,对网络舆情、综合部门督查、专项整治活动、明查暗访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判,核信办案对在初核初查过程中发现的其它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一并认真核查,制定印发了《耀州区纪检监察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报告制度(试行)》,要求镇(街道)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工委)每月上报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实行统一管理,防止线索隐匿,案源流失。在认真查处上级交办、本级自收信件案件的同时,坚持核信办案“两个100%”的原则,即信件线索100%初核、违纪问题100%查处;每月定期研究交办信件案件,每周听取核信办案进展,及时召开办案工作推进会、月例会、约谈会、警示训诫会,适时策划、指导集中办案、乡镇协作区办案活动,探索派驻纪检组(纪工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科级干部、重大案件区纪委亲自查处,其它案件跟踪指导督办,力争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核、有案必查,月办月清、案结访结”, 严肃认真查处了党员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为了有效整顿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策划并全面开展了损害群众利益、“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3个专项整顿活动,采用“基层单位和个人自查、主管部门排查、纪委监察局抽查”的办法步奏,抽调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骨干力量,以查阅原始审批资料,账务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纠正扶贫移民搬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危房改造资金、退耕还林资金等惠农惠民政策和财政性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套取国家资金、虚拟工程项目、随意扩大工程量等问题;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步调不一的问题;纠正不遵规守规、缺少监督以及领导不能以身作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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