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巡纪联动监督质效,形成监督合力,把监督落细落实,彬州市结合工作实际,从人员选配、巡前信息沟通、巡中协作、巡后整改4个方面进行协作联动,巡察监督的整体效能得到不断提升。
“巡纪”人员互助互用,破解干部抽调难问题。巡前根据每轮巡察任务特点,从组建的巡察人才库中,抽调联系该轮被巡察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市纪委监委机关有关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强化对联系单位的监督。同时,将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一届任期内至少参加1轮市委巡察工作纳入巡察工作规划。截至目前,先后选派了3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不仅解决了巡察人员紧缺的难题,还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干中得到了锻炼。
巡前开展情况通报,破解巡察信息壁垒问题。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各室部、派驻机构工作沟通、情况通报机制,统筹用好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等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信息,加强统计分析、分类汇总。每轮巡察进驻前,以召开情况通报会的形式,巡察组同纪委监委信访、案管、党风、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一对一沟通了解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生态、线索处置、廉政风险点、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做到信息互通,为开展巡察工作打好基础,提升靶向巡察质效。今年以来,巡前收集材料8份,梳理并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关注问题12个。
巡中加强专业支持,破解监督“单兵作战”问题。针对巡察期间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巡察办协调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巡察组会议,参与案情研讨、开展业务指导,重大问题线索经批准后,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提前介入调查处理,推动“巡中成案”,这样不仅解决了巡察机构调查权限和监督力量不足等问题,还能实现问题线索快速反应、及时取证、快速移交。巡察结束后,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按时限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相关巡察组,巡察组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并向市纪委监委领导反馈,相关纪检监察室根据领导要求重新调查处理。通过“双向”反馈机制,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委及时会商,协调解决处置有异议的问题线索,既解决了巡察“一巡了之”的问题,又推动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处置,进一步提升了线索处置质量,使巡察监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得以彰显。
巡后“三方联动”共推,破解整改走过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具体抓手,对被巡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整改的时限、进度和质量要求扎实整改。市委巡察机构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等形式,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杜绝整改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等问题发生。截至目前,被巡察党组织回访督查已实现全覆盖,全市巡察整改完成率达到100%。(作者系彬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