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规范了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使监督执纪工作有规可依、有制可循,以具体行动践行了“四个意识”,凸显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作为基层纪检机关,我们要强化看齐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学习遵守贯彻《规则》,不断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学思践悟,练好“基本功”。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正风肃纪,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对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监督执纪者,要认真履行《规则》要求,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一是在思想上对标。纪检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深刻学习领会《规则》精髓,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规范监督执纪行为,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在行动上看齐。纪检机关和干部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最根本的政治规矩。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必须向县委常委会请示汇报并向上级纪委报告,落实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审批程序,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确保工作不出任何纰漏。三是在执纪上过硬。一方面《规则》构建了自我监督体系,纪检机关和干部要严格遵照执行《规则》,强化自我约束,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做到打铁必先自身硬。另一方面,要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越往后执纪越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当好“四员”,打好“主动仗”。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规则》详细规定了监督执纪全过程各环节,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案件审理部门职能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纪检机关要抓细抓严抓日常,坚决维护《规则》的严肃性。一是当好“情报员”。问题线索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这就要求信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则》做好各类问题线索的归口受理,对各类信访件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对问题线索实施有效管控。问题线索处置各环节必须由经手人签名,做到全程留痕备查,从而规避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等违纪问题出现,同时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率。二是当好“护林员”。《规则》单列一章详尽地规范了谈话函询的方式、流程、权限,这既是监督执纪理念的革新,也是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的有力举措。纪检机关案件承办部门要转变惯性思维,按照既定程序履行谈话函询前后审批手续,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谈话或函询,及时写出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同时规范完善配套档案管理制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规则》实施后,白河县纪委综合实施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第一种形态措施157人次,占比69.8%,大大地提高了“第一种形态”实施率。三是当好“监督员”。《规则》对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做出具体规定,是执纪审查工作回归本质的基本遵循。在执纪审查实践中,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和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要严格按规定权限履行审批职责,加强案件查办期间的监督管理。审查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收集证据,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事项应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尤其在规范审查时限上,一旦进入立案审查阶段,审查组要严格执行审查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工作,着力提高审查效率。四是当好“裁判员”。案件审理部门作为最后一环,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方针,对审查结论依规依纪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理报告要体现党内审查特色,准确认定违纪事实性质,着力提升案件办结率。针对乡镇基层案件,规范协审程序,实行“两审两会”制,对查办的案件先征求所在支部大会意见,由镇纪委初审提出拟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协审,书面提出审理意见,再由镇纪委研究,提交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确保“零失误”。
固本强基,筑牢“防火墙”。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我们的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规则》的制定就是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纪检机关务必要健全内控机制,筑牢自我监督的“防火墙”。一是严格选人用人。纪检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在思想上,要树立“忠诚、干净、担当”铁一般的信念,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要将始终为民宗旨刻印于心。在执纪审查中,要依规执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做到不打探消息、不跑风漏气、不说情抹案。二是树牢保密意识。审查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私自留存、泄露、复制、隐匿任何涉案资料,同时离岗离职人员要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三是狠抓办案安全。要把审查安全作为执纪审查的基础性工作,深入推进执纪审查规范化建设,落实执纪审查安全措施。完善健全《执纪审查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建立执纪审查陪护
人员库,夯实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员的职责;提高标准化谈话室使用率,全面落实谈话前后具体的安全管控措施,定期检查执纪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和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办案零事故。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纪检机关要强化对审查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和纪检干部严重违纪等情形的问责,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严肃查处“灯下黑”。
(作者系白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编辑:弓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