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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出台“两个办法”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近日,宝鸡市委出台了《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两个提名考察办法。

在提名条件上,提名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干部来源上,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也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县区纪委书记人选易地交流任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人选一般交流任职。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出人选,市委组织部听取县区或驻在部门意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王小龙)

榆林市严格规范反映党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

近日,榆林市纪委出台《关于规范处置反映党员和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意见(试行)》,从信访、处置、审理、案管四个环节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量。

对群众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渠道收集的问题线索,全部归口信访室管理,严防线索流失。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初核结束后,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召集调查组成员对被反映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建议进行集体研究,对照“六大纪律”、“四种形态”、“两个责任”,提出具体初核建议,交审理室把关后,提交纪委常委会研究。按照“四种形态”,审理室重点审核程序是否规范、问题是否查清、是否构成违纪,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是否需要“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以及在不构成违纪的情况下,是否适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处理方式。同时,严格案管环节,确保审查时限不超期。 (苏 强)

临潼区多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2016年是县乡换届之年。西安市临潼区提早部署,从营造氛围、健全机制着手,积极在全区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该区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换届纪律的文件精神,对换届“九严禁”要求进行重申,让换届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向全体党员下发了《换届纪律提醒卡》和《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九严禁”》手掌书。通过标语横幅、宣传墙体、专栏专刊等形式对换届纪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氛围。区委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换届工作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夯实了机构制度保障。同时,区纪委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针对反映换届的问题优先核办,实行周研判、月通报制度,对干扰换届的行为坚决查处,用惩处问责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知禁而止。 (胡小伟)

凤县多措并举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今年以来,宝鸡市凤县纪委多措并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县纪委对2015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6个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近期,正在组织筹备召开全县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从今年4月份开始,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强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坚决查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突出问题。对各镇和县级部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建立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并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述廉述责工作中。(王淑丽 陶亮材)

秦都区丰富宣教形式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今年,咸阳市秦都区不断丰富宣教形式,通过廉政文化载体创新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旋律。针对不同层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教育。每年专门安排3—5期的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全区148个村和100个社区。共举办查办案件、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等各类专题培训15次,受训达3000余人次。

利用传统文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利用电脑屏保、广告栏、户外显示屏等媒介资源,播放廉政格言警句、漫画短片,每逢周末和节假日向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截至目前,共发送廉政短信69期42000余条,编发廉政微信320余条,在全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晏 娟 李 瑛)

华州区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巡视反馈意见

为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渭南市华州区对移交问题清单实施“项目化”管理,通过制定“责任分解表”,建立“问题清单”,确保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形成长效。

整改工作共分解为“两个责任”落实、“土地出让和工程领域管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管理”等四大类,细化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三转”工作力度不够、“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压力传导不到位、查处力度不够”和“追究问责”等19个问题69项任务。15个牵头单位和相关落实单位照单认领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对账销号。在整改过程中,华州区将探索建立整改问题“一事、一记、一档”台账式管理工作机制、及时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区纪委对行动迟缓、整改不力的,将严肃问责追究,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李 萍)

印台区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铜川市印台区从严从实落实换届纪律要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政治环境。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区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换届风气问责制度,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首先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充分利用印台党建网、印台报导、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换届纪律。印制“九严禁”卡片650余份向全区副科级干部发放。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专题学习会议,观看专题片《镜鉴》,警示大家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了“12380”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成立5个工作组,对换届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将换届风气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严查快办并在全区通报曝光。(辛美玲)

子洲县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今年,榆林市子洲县纪委紧盯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按照“严排查、严管理、严处置”的要求,层层夯实责任,严防问题线索“夹生饭”。

问题线索“严排查”。由信访室牵头,对机关2016年以来受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按照委局领导包联乡镇(办事处)党风廉政责任分工,由分管领导负责,对乡镇(办事处)第一季度受理和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督促约谈。问题线索“严管理”。对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由信访室统一登记,按流程批转办理,并建立单独管理台账。对已批办的问题线索,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未批办的问题线索,及时呈送委局主要领导进行批办。问题线索“严处置”。实行查办案件“四级负责”制,调查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经科室(组)内讨论,呈送常委、分管副书记逐级审核同意后,调查组方可填写提案单,由办公室统一呈送主要领导,提请常委会审议。 (子洲纪)

西乡县多举措压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汉中市西乡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压实“权力、责任、风险”三个清单,从主体结构和责任内容上明确主体责任的外延和内涵,权责对等。完善谈话提醒、定期报告、督办督查、考评、内部监管五个机制,筑牢“知红线、明底线、守界限”。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规范公务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管理制度。从责、廉、德方面查找不足,做到重点工作责任落实“不缺位”,动态工作督查推进“不错位”,面上工作统筹协调“不越位”,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患未然,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张 伟)

泾河新城坚持“四个结合”践行“两学一做”

今年,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纪委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引领,以“四个结合”为抓手,全面协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

坚持将“两学一做”与纪检干部教育相结合,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凝聚力战斗力;坚持将“两学一做”与廉政教育推进相结合,充分将“两学”内容融入党员领导任前谈话、廉政考试、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等工作中;坚持将“两学一做”与巩固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相结合;坚持将“两学一做”与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相结合。截至目前,累计购买发放学习资料40余本、开展学习活动2次、任前廉政谈话25人次、观影促廉120人次;增加悬挂横幅30条、文化展板20面、印刷标语20余条、廉政温馨提示120余份,编发廉政短信160余人次。同时,积极探索推进与地方纪委监察机关开展协调推进纪律审查等相关工作。 (泾河纪委)

石泉县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单考统管”

近日,安康市石泉县探索出台了《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

调整优化考核测评权重。主要从实绩评价、内部评价、社会评价和领导评价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单位内部评价只占10%,实绩评价占60%,群众评价占10%、领导评价占20%。统一管理评优名额比例。将全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比例统一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使用,不再占所在镇和部门名额,使科级纪检监察干部“评优”不再受所监督单位“左右”。单独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库。建立后备干部库,将考核确定为优秀,且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分层分类纳入后备干部库动态管理、重点培养,在干部交流和提拔使用时优先推荐。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提拔重用9人,转岗交流使用11人。 (石泉纪)

泾阳县凝心聚力惩“蝇贪”

今年以来,咸阳市泾阳县纪委全力推行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协作办案、镇办纪委交叉办案、纪委机关全员办案模式,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化“单兵作战”为“合力惩腐”,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在全县上下凝心聚力惩“蝇贪”。

该县先后对38件涉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将其中11件市转信访件及9件县纪委摸排重点村问题线索确定为重点问题线索,采取县纪委直查方式逐一进行核查。成立6个重点问题线索调查组,除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全员参与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并在全县纪检系统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要求快查快办,利用2到3周时间完成相关问题线索初核工作。目前,已完成初核7件,其中了结4件,转立案3件。同时,启动了三个办案协作区,增强案件查办的速度,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办案能力和质量。截至5月底,全县共审查涉及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4件,党政纪处分15人。 (刘 翠)

绥德县选配52名纪检委员

近日,榆林市绥德县下发《通知》,在全县52个没有纪检组的部门党组织各选配1名纪检委员,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达到全覆盖。

纪检委员须具备党组织委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等条件,由本部门党组织按程序推选,报县纪委和县直属机关工委考察并同意后发文任命。纪检委员要熟悉纪检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全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对党员开展党风、党纪、廉政和勤政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党风廉政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组织党员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抓好党组的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党员和干部执行党章、党规的情况,监督检查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组织本党组党员开展纪律监督活动,组织党员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参加开展本单位反腐倡廉教育和推进制度建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培养和评先评优等过程的监督;经常向党组和上级纪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刘鹏飞)

镇坪县夯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今年以来,安康市镇坪县通过厘清夯实主体责任、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和严肃追究领导班子责任三项举措,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该县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厘清党委(党组)领导班子9项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好分管职责、分管领域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和自觉接受监督四项职责。通过县委主责办开展明察暗访、综合研判和专项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曝光,限期整改到位。该县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责办法,凡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问责。 (镇坪纪)

永寿县创新“四化”机制保持纪律审查工作高压态势

今年以来,咸阳市永寿县纪委聚焦主业,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深入开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26件,结案23件,党政纪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推进案件调查公正化。针对上级交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县纪委书记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4类问题,由分管领导、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案件调查组进行会商会审。推进案件监督透明化。办案组进入发案单位后,公开办案组长及成员的姓名、职务、办案内容和范围、举报电话,让办案人员接受发案单位的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线索,形成双向监督。推进案件定性责任化。实行案件查处“签字背书”,对监督者进行再监督,防止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系统自身过硬。推进案件办理科学化。实行分级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赵晓雷)

紫阳县:科技反腐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近年来,安康市紫阳县纪委在监督执纪中,积极探索运用新型科技手段,切实将监督关口前移,织牢织密监督网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建立了“紫阳纪检监察信息网”,开设了《紫阳工作交流.作风建设》专刊、“紫阳清风”廉政短信、手机报、手机微信公众等宣传平台,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发送廉政短信。实行“三位一体”监察,将视频监控、电子监察、效能督查有机结合。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7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部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对办事服务窗口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同时,对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设置监察节点,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进行监察,并通过红绿灯及时反映事件办理进度,并及时警示提醒,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充分利用镇村广播、网络、电视和手机报、微信公众平台和公文电子平台,定期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去年以来,先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2批次共15人,对该县两名干部逾期未完成审批事项立案查处。(文 韬 江 东)

汉滨区:实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

今年起,安康市汉滨区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建设,出台了《关于推进镇办纪检监察干部专职化的通知》,将执纪监督责任下沉到底、落实到位。

区纪委要求各镇办至少配备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量大的镇办可适当增加人数。镇办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必须专职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专职专干,不得分管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对其借调借用。同时,针对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汉滨区镇办纪委存在“三转”不到位、纪检监察干部“不专”等问题。区纪委迅速对各镇办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及工作分工情况开展自查,对尚未达到专职化要求的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干、聚焦主责主业。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实施问责。截至4月份,该区29个镇办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律实现“专职化”。 (王顺艳 郑时根)

白河县:把握“四种形态”深化监督执纪

今年以来,安康市白河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确保监督执纪取得实效。

该县制定出台了《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明确问题线索管理要求、处置程序和定期报告等事项。实行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定期集中分析研判线索,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主办人员和协办人员,按照五类标准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同时,坚持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抓好提醒教育工作。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失实的,及时澄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从盯住极少数向与管住大多数并重,从着力查大案转向与抓早又抓小并重,防止党员干部从小问题走向违纪违法。同时,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吃拿卡要、侵占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县纪委直接查处,从重处理。出台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巡察常态机制,通过巡察交办问题线索5起,立案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邓启波 何 杰)

蓝田县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录》

近日,西安市蓝田县纪委制作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录》,通过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为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导航,督促工作落实。

该县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分为五大类19条;“第一责任人”责任分为四大类16条;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为三大类11条;纪委监督责任分为四大类17条。每条具体工作措施规定了完成时限及过程管理要求,并将其印制在《工作实录》上,发放给5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逐条对照任务清单,依照过程管理要求,按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记录在册。在此基础上,将《蓝田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附印在任务清单后,让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了解具体工作内容的同时,也清楚相应的惩处办法。蓝田县纪委不定期对《工作实录》进行检查,将个人记录的内容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记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袁战鸿 朱 菲)

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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