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出台实施意见,以“十五条规定”改进工作作风,这十五条规定,囊括了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五方面。
根据实施意见,调查研究时要注意注重实际效果,解决实际问题,防止走形式、走过场。一般不召开全区(县)性工作汇报会和由区(县)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
此外,各调研点不能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在陪同方面,北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陪同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区县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市领导调研,陪同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区县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
调研期间需要用餐的,一律安排自助餐。市领导调研时,不实行交通管制,涉及的相关区县、单位不安排车辆陪同。
在开会上,要求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市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