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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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近日在广东就加强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张德江强调,提高立法质量,一要加强调查研究,抓住事物的本质、把握事物的规律,夯实立法工作基础;二要加强科学立法,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坚持科学的方法机制,坚持科学的评价标准;三要加强民主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使法律更好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四要完善立法评估,加强对各方面意见的综合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发挥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五要加强法律宣传,扩大立法影响和效果,有力推动法律实施。张德江说,地方性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民

主法制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他还察看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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