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9月1日至3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全省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研讨班,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同志作了辅导报告。辅导报告系统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历程,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介绍了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阐述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重要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报告具有很强的思想性、理论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使我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深化对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重要意义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本期发表郭永平同志的辅导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三位同志参加研讨班的学习体会文章。
(2008年9月1日)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举措和创新。今年5月,中央以9号文件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明确提出了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了一系列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回答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怎么抓、抓什么的问题,是我们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部分 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历史进程和目前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建国以来我党反腐倡廉工作的回顾
(一)改革开放之前。建国以后,我们党高度重视执政党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党依靠发动群众,开展专项反腐治贪斗争,搞政治运动开展反腐败斗争。毛泽东重视思想教育、作风建设和依靠群众民主反腐的思想,值得学习借鉴。但是群众运动的“大民主”往往践踏民主法制建设,影响国家的经济建设,教训十分深刻。
(二)改革开放初期。这个时期我们对腐败的产生原因及其长期性还缺乏深刻的认识,认为腐败仅仅是一个时期的特殊现象,是放松打击的结果,相信只要开展一次集中严打,就能刹住歪风,实现党风的根本性好转。如1982年的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1983年的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1983年至1987年的整党,1988年“反官倒”,大体都是这样。
(三)党的十四大以后。以党的十四大为起点,反腐败斗争开始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个新阶段的标志就是1993年8月召开的中纪委二次全会。全会提出反腐败要抓好两方面的任务:一要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二是坚决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包括纠正不正之风。具体布置了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三是狠刹几股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后,按照党中央的决定,中纪委每年召开一次全会,代表党中央对全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
(四)党的十五大以后。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1998年中央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在坚持三项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增加了改革和源头治本工作。
(五)党的十六大以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战略任务。2004年党十六届四中全会将反腐败方针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5年1月,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惩防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规划和部署。
(六)党的十七大以后。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三个更加注重,以及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的重要论断,表明了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反腐败新思路的最终形成,探索出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中国特色的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新路子。
二、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七大对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概括了三句话: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二是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三是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第一,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200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工作报告》中指出,近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第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所下降。从信访看,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举报逐年下降。从案件检查情况看,党员违纪案件也有所下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入,预防腐败力度不断加大,违纪案件总量是不断下降的。第三,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是认可的。据国家统计局去年对15个省市进行的民意问卷调查,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逐年上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的反腐倡廉也给予了积极评价。2006年,我国的清廉指数是3.3分,排名第70位。据透明国际组织官员讲,从1995年至2006年,中国清廉指数提高了1.14分,这个增长幅度不论是在亚洲还是在世界上都是最高的。第四,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近几年各级纪检机关每年处分党员11万人左右,约占党员总数的千分之一点六。在受处分的党员中,有不少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交通法规,或者出了安全事故,受到处分。每年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和司法机关直接作刑事处理的党员1.2万人左右,约占党员总数的万分之一点七,其中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只占同级干部总数的万分之九。
(二)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表现是:第一,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一是极少数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这些人位高权重,出了问题影响很坏。二是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比较突出。2003年至2006年,县处级“一把手”出问题4155人,占领导干部36.6%。值得警觉的是,这些年来县委书记、县长这一群体屡屡出现问题。三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手段更加隐蔽、涉案金额大,案情复杂。第二,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主要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等问题严重。第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据国家统计局去年的统计,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排在前几位的是“看病贵”、“食品药品安全”、“征用土地侵害农民利益”、“上学贵”、“打官司难”等。
(三)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原因在于:第一,当前我国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处于易发多发的历史阶段。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第二,反腐倡廉是一个不断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的历史过程。一个时期比较突出的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逐步得到遏制。在这个过程中无所作为不行,急于求成也不行。第三,反腐败斗争也是复杂的政治斗争。我国反腐败斗争是在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丑化的背景下开展的。我们既要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又要保持清醒头脑。
我们要对目前反腐倡廉建设的态势有个正确估价,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信心。要看到中央对反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得力的,成效是明显的;要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有效做法,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我们党面对当前形势做出的重大决策,我们要认真按照中央的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一定能够逐步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程度。
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三、目前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反腐倡廉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短、进程快,适应形势要求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一些不法业主和不法分子容易与有一定权力特别是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的部门和个人相勾结,钻体制机制制度的漏洞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二是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过程中,各种经济、社会组织不断增多,大量新兴行业人员出现,增强了社会活力,但由于在教育、引导、促进、规范新兴组织发展,管理新兴行业人员等方面缺乏经验,有些经济组织和不法分子为谋取最大利益不惜违法犯罪,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容易利用职权和影响谋取私利。三是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过程中,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有利于引导全社会把竞争压力转化为动力,更好地支持和参与改革,但由于不同社会群体间存在利益差异,不同利益关系和矛盾交织在一起,容易诱发不规范、不正当竞争,引发行贿受贿等行为。少数党员干部对不同部门、行业存在的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心理失衡,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四是在社会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过程中,多元思想观念的出现,有利于社会思想的发展与观念的进步,但由于受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侵袭,一些党员干部诚信缺失,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滋长,极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经不住考验,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
第二部分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工作规划》是对《实施纲要》的具体化,对今后五年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出系统安排,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任务和措施。6月11日省委召开常委会研究了我省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已以省委文件下发执行。
学习和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与《实施纲要》相比较,《工作规划》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在指导思想上有所丰富。要注意从四个方面理解和把握:第一,高举“一面旗帜”。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第二,抓住“一条主线”。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第三,做到“两个坚持”。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第四,注重“四个结合”。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
(二)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工作规划》提出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五个方面基本原则。在工作实践中,要注意处理和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一,必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第二,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第三,必须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第四,必须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第五,必须注重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相统一。
二、惩防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
《工作规划》提出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工作规划》共分八个部分,64条,涉及159项任务,其中教育18项、制度47项、监督35项、改革35项、纠风10项、惩处14项。我省的《实施办法》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6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24类84项,明确了61个省直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的责任,明确了完成的时限和具体要求,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第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重点要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二是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到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之中;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教育方面我省还提出,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延安建立陕西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在一些监狱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选择部分市县和部门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试点工作。分级举办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班,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纪律要求,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发挥我省历史悠久的文化资源优势,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
第二,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重点要做到“三个完善”、“一个加强”:一是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二是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三是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
第三,强化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强化监督重点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注重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二是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注重对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金融和国有资产的监管;三是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我省《实施办法》还提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行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向上级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加强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将巡视制度延伸到县区、事业单位和直属机关。开展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活动试点工作。
第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做到“五个推进”:一是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二是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三是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四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五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不断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第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纠风方面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物价、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三是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省纪委今年安排“三项大检查”工作,其中一项就是重点加强对财政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款物的监督检查,确保省政府投资上千亿元的“民生八大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方面,我们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中央纪委和监察部的充分肯定。
第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二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推进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三是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我们在《实施办法》中专门增加一条:严肃查处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案件。
这里我想再强调一下纪检机关全面履行职能的问题。《党章》赋予纪检机关教育、保护、监督、惩处四项职能。我们要通过惩处,严厉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压威慑态势,这一手时刻也不能放松。同时,要充分发挥教育、监督和保护职能,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不犯大的错误,这才是我们的真正目的,也更能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在查办案件工作中要特别注意讲究工作策略,把握政策界限,把一般性腐败现象与严重腐败行为区别开来,把大多数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与极少数腐败分子区别开来。具体要严格区分六类不同情况,敢于和善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决鼓励和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正做到支持改革者、帮助失误者、惩处违纪者。
三、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工作规划》对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工作部门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明确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开展。
三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我省提出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今年,省委巡视组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一步健全督查、奖惩、测评等工作机制。
第三部分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摇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和源头治腐
总结多年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经验,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实施纲要》规定了118项制度,《工作规划》规定了47项制度。我们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工作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目前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的要求,及时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重要法规制度,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化发展。目前我们初步形成了以党章为核心,以《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主干,以其他监督法规制度为重要补充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我们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
目前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廉政立法缺少总体规划。二是制度体系不健全。三是制度过于抽象和笼统。四是有些制度过于单一。五是有些制度重制定、轻实践,重形式、轻效果。六是执行制度不严格,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追究不力。
二、围绕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创新制度,推进预防和治本工作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
第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三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要建立健全政绩考核机制。二是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完善药品定价机制,制定严格的药品成本审核制度。三是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以及药品、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回扣、医疗服务中收受索要“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如何及时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使领导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一要继续完善廉政教育制度。二要对过去制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完善。三要加快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改革步伐。
第三,在推动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同时,如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中出现的问题。一要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二要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三要完善社会资源市场化配置。四是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推动行业预防机制的形成。
第四,在深入治理商业贿赂的进程中,如何更有效地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一要合理定位和配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以及社会的关系,防止行政权力过于集中和权力滥用。二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作。三要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四要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等行为。
第五,如何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有效监督。一要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营、金融资本运作、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二要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全委会的监督职能。推进党务公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巡视制度。三要建立制衡机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四要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干部提名和任职考察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推荐人和考察人的责任。
第四部分 希望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这个岗位是最能锻炼干部的地方,权力大、责任大、风险大。大家务必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二、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党委书记要对所属地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建设和改革之中,统筹谋划,整体推进;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与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确保中央和省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道德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自古以来,我国民众对为官从政者有着比普通老百姓更高的道德标准和要求,寄希望于为官从政者成为道德行为的楷模,引领全社会道德风尚的提高。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工作上,要自觉地把党的事业、群众的期盼和加快当地发展的迫切需要当作个人人生价值的不懈追求,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四、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公生明,廉生威。”领导干部清正廉明,才能有威信,才能有好的形象,也才会有凝聚力和号召力。要有强烈的自律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微、慎友,严格要求自己,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时刻用党性原则约束自己,以良好的形象和人格魅力团结和带领干部群众,为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