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德同志在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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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16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去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情况及今年工作意见作以发言。

  一、2004年全省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2004年,全省政府系统和监察机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各地各部门把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开展评选表彰廉勤兼优领导干部活动和学习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增强了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各级行政领导抓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带头作出遵纪守法等廉政承诺,推动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清理违规购买和乘坐超标车、违规在企业兼职、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拖欠公款、干部多占公房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狠刹收钱送钱、跑官要官、配偶和子女违规从业和干部参与赌博“四股歪风”,重点查办了南郑县阳春镇刘贵正赌博案和靖边县“豪赌案”,几股歪风初步得到遏制。

  对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得到加强。全省对10393名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全面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省已有74个市县(区)和40多户企业开展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对3462人进行了警示训诫。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13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3人。

  (二)查办案件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727件次,立案5485件,涉及市厅级领导干部11件,结案5553件,处分550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5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203.6万元。严肃查办了西安“3•25”即开型体育彩票造假案,省农工贸(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唐少林受贿案,宝鸡文理学院原副院长海焕智受贿案,陕西理工学院原副院长黄祥林受贿案,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原总经理贺佩龙、原副总经理夏国宝受贿案,西安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原局长陈宽明贪污受贿案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严明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注重分析发案原因、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高了查办案件工作的社会综合效果。

  (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对信息产业、环保等部门的行风进行重点整治,建立完善民主评议行风的长效机制,促进了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一步取消涉企收费项目285个,查处加重企业负担、破坏投资环境案件200件,减轻企业负担275万元。

  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农村中小学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加强对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高等教育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和问题261件,涉及金额654万元。

  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省98%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医务人员主动上缴“红包”、回扣、开单提成145人次,33.5万元。查处了一批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和问题。

  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查处涉农负担违纪违法案件184件,减轻农民负担3.8亿元。

  进一步推进行风建设,在全省有关行业的30个单位开展了问卷调查,发放问卷9万余份,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经过第三批清理,省级三批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986项,占总数的51.7%。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规范和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财政32.1亿元,同比增长36.8%。建设工程招投标规定基本得到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金额24.4亿元;整合设立了西部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进入市场交易53亿元,涉及资产总量28.2亿元;政府采购17亿元,节支率达到8%。“票决”任用领导干部85人,其中市、县领导干部24人;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1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9人;对71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4亿元,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69人。

  (五)执法监察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围绕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参与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退耕还林还草、行政效能建设、安全责任事故查处等执法监察445项,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07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83.4万元,立案查处275件,纪律处分439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调查重特大责任事故29起,处理35人。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扶贫及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共撤销各类开发区61个,占总数的70%;清理偿还拖欠、截留、挪用农村征地补偿费5369万元,清理偿还拖欠农民工工资2.85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政令畅通。

  2004年全省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和部门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不够强,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5年全省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

  2005年全省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今天陈德铭省长重要讲话,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深化改革,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认真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廉政勤政。

  1.强化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全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权力观教育,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好风气,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杜绝“带病上岗”、“带病提职”问题的意见》。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1)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2)“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3)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4)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5)参与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抓紧清理纠正各级领导干部乘坐的超标小轿车,对2004年以来购买超标小轿车的问题要按规定做出处理;违反规定多占的公有住房,要限期清退。对不按规定清理纠正的,给予警示训诫或纪律处分。

  2.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加强对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职工安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配套制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务人员行为。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治理整顿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等问题。继续抓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继续纠正报刊发行中的不正之风,巩固报刊清理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清理整顿乱着装工作成果。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存在问题。

  3.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坚决惩治腐败。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惩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商品和服务采购等领域中的案件,企业改制、破产重组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行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要强化组织协调,促进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要继续抓好基层办案工作,及时查处发生在基层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要把惩处与预防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存在的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制约机制,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整合信访资源,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既要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又要注意鉴别分析,支持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坚持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要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领域。

  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领导干部辞职等方面的规定,落实和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任职回避、廉政鉴定、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完善配套制度,创新审批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控机制,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

  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继续扩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

  改进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健全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

  依法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事业单位继续推行“事务公开、财务监管、物资采购”三项制度。

  (三)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和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规乱上项目、滥铺摊子和企业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等行为。全面推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促进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务实高效和勤政廉政。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点查处严重违反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严重失职造成的事故,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四)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切实维护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反对挥霍浪费企业资财的行为。要把廉洁从业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检查考核。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领导人员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进行大胆探索。要抓住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切实解决损害职工利益的问题。认真开展企业效能监察和内部审计,不断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益的提高。各级监察机关要围绕省委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攻坚目标,强化监督保护职能,维护企业发展和稳定。

  同志们,今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要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履行职能,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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