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奥体中心作为十运会主场馆,是江苏省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社会公用事业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20.88亿元。针对一些工程项目内设纪检监察部门难以杜绝腐败的现象,2003年5月江苏省纪委、省监察厅决定直接派遣由4人组成的纪检监察组,开展全过程监督检查。
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南京奥体中心建设指挥部双重领导,以省纪委、省监察厅领导为主。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除党组织关系转到建设指挥部外,行政关系及工资、福利等仍在原单位,派驻期间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考核管理,从体制上避免了“同体监督”,实现了“异体监督”。
为完善监督制度,纪检监察组围绕工程建设需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工作规则”、“廉政规定”等10类56项内控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其中,纪检监察派驻制、质量责任人档案制、招标分段负责制、材料设备分类采购制、设计变更立项审批制、工程款支付“四审终审”制等6项制度在全省建筑领域都是首创。此外,纪检监察组还拓展外部监督,通过走访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在工地设立举报箱、在投标文件中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廉政责任公示等形式,接受参建单位、投标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