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进驻严查
“远华”逃税多达几百亿1999年4月20日,根据江总书记、朱总理批示,中纪委、国务院成立了以刘丽英、王忠禹为首的“4•20”专案组。专案组先从海关总署和经贸部收集大量有关厦门海关的资料,由公安部、安全部、北京武警派员秘密押送到厦门,然后调集全国各地近200名专案人员及大批先进设备,以“大兵团作战方式”对厦门海关近年的进出口单证,进行全面核查运算,从中发现厦门“远华”集团公司委托进出口的货物总值与海关征收关税的货物总值相差几百亿人民币。这意味着“远华”逃税多达几百亿元。
但是,“远华”每一单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却十分规范,不仅有规范的外贸合同、销售合同、委托进出口批文,还有关税、检验等文书记录,可谓“天衣无缝”。但是,总值空额为什么如此巨大呢?
专案组遂对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及涉嫌官员进行监控。终于在8月17日得知“远华”进口的规范文件全部是与海关内外勾结伪造的。“远华”委托进出口的东方、开元两家国有外贸大公司的公章、业务章早已掌握在“远华”人手中,可以随心所欲伪造任何文件。
8月19日上午,专案组从外地调集的300名武警官兵包围了厦门海关,经搜查,发现大量假单证和瞒私放私的罪证。杨前线及20余名涉嫌官员被羁押到金雁宾馆。杨前线交待了受贿巨额钱财的犯罪事实,“远赖昌星其人华”惊天巨案的帷幕拉开了。
花名册曝光数百官员 8月21日,数百名武警官兵突袭“远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查封了所有办公楼、车间以及用于接待官员的红楼招待所,带走涉嫌走私和行贿的170余名骨干职员。这次突袭最大的收获是搜查到“远华”公司送礼行贿花名册,福建、厦门数百名官员榜上有名。原来,“远华”在厦门银行的账户全是空的,公司老板赖昌星将所有银行贷款、走私销售款全部转移到香港,需要钱时派他的财务总管和保镖从香港提现金运回厦门。这位总管为了对赖昌星好交待,私下将每位受贿官员的姓名、时间、金额和用途都作了详细记录。这本花名册成了古今难得的“贪官受贿录”。
专案人员达数百余人 据此,中央专案组发出“双规通知令”,要求受贿官员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坦白交待受贿事实,上缴受贿资金。但是,不少官员仍抱着侥幸心理,拒不坦白交待。于是,包括市委副书记刘丰、张思绪,公安局长欧金祥,工商银行行长叶志成,商检局副局长罗良玉等在内的一大批官员被“请进”了金雁宾馆,而专案组也为此急速“扩军”,先后从全国各地召了500余名专案人员,总数达到740余人,成为共和国有史以来最庞大的专案组。
走私所得天文数字首犯赖昌星在逃
赖昌星其人造成这惊天一幕的主角是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赖昌星。那么,他是何许人,为何有如此本事?据厦门有关人士介绍,赖昌星原籍福建晋江,现年46岁。他早年在晋江卖过破烂,由于出手大方,为人义气,在晋江结识不少朋友。70年代中期,他偷逃到香港从商。内地改革开放后,他以港商身份回晋江发展,得到当地政府和昔日朋友支持,并出任晋江市外商协会负责人及泉州同乡会负责人。
走私芯片起家 1993年,赖利用香港公司与某企业秘密进行了电脑芯片贸易,为他日后飞黄腾达开始进行原始积累。
1994年,赖昌星来到厦门,以逾亿元港币注册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但他不搞任何电子产品,专营芯片走私。而后以走私暴利涉足厦门石油业、房地产业、文体娱乐业,迅速扩张为集团公司。1996年,设计高达38层的“远华”国际中心破土动工时,赖昌星邀请了近2000名嘉宾,每人发一袋价值3000元的礼品,包括1000元红包、一瓶马爹利牌洋酒、两条555牌香烟、一把精美的洋伞,还请每位嘉宾吃了一顿鱼翅、鲍鱼、人参、燕窝的“工作餐”。
红粉金钱笼络官员赖昌星 为了全面打开走私渠道,一方面将市领导、海关、商检、公安、边防、银行等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予以万元、甚至数万元的工资待遇;一方面在当时还很偏僻的湖里工业区建起专用红粉金钱腐蚀官员的“地下宫殿”——红楼招待所。据一位曾经进入其间的公司女总经理介绍,这座7层楼的招待所外表装修得一般,里面却极其豪华,功能齐全。不但有舞厅、卡拉OK、小电影院、桑拿浴和脚浴,还有5套超级豪华鸳鸯房和一大群美女。她说:“这些女孩你们男人能想象多漂亮就有多漂亮选”当官员和美女共洗鸳鸯浴或上床时,赖昌星的手下会用针式录像机秘密录下这一幕幕镜头,留做日后要挟之用。现在,这些录像带已掌握在专案组手里。
独霸厦门走私市场 为了保护走私,独霸厦门走私市场,赖昌星还养了一帮打手。在厦门,其他的公司若要参与走私,必须先向“远华”交保护费。如果不从,轻则海关、边防连人带船统统抓走,重则“远华”打手上门寻衅殴打,甚至对于堕落的官员也不例外。厦门海关缉私处长在隔离审查中说了这样一件事:一次他查获两艘“远华”走私油轮,还没来得及处理,“远华”公司的人带着一海关关长来了,气势汹汹地命令他放行。一个“远华”公司的打手扔给他一个装有30万元的袋子,一行人扬长而去。他说,看着这些五大三粗的打手,当时心里一阵发麻,不敢不放行,也不敢向组织交待。因为他手下的缉私科长在前年3月不明不白地死在了汽车里,公安局至今仍没有破案。
厦门海关形同虚设 赖昌星运用这些手段,扫清了在厦门走私的所有障碍,便与海关密切勾结,肆无忌惮地大量走私。从电脑芯片到各种汽车、摩托车,从化工原料到整船的成品油,从民用建筑材料到武器军火,无所不为。厦门海关已成为赖昌星公司的一件摆设,可以随意摆布。一位市政府干部举了一个例子:1999年3月,“远华”以来料加工的名义进口一批市场紧缺的电子元件,东西卖了后,就让海关用空集装箱冒充加工成品出口。因为空箱太多,几个海关人员嫌贴标签麻烦,就干脆将标签扔给“远华”公司的人去贴。一个科长说,你们自己去贴吧,贴完了装船再告诉一声就行。结果,这些空集装箱在海上游了一圈,卸到香港,再装走私货到厦门。这位干部说,赖昌星在厦门到底走私多少货,赚了多少钱,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远华”走私很多不经过海关。经查,仅“远华”在嵩屿油码头批发给几家油库的成品油就达480多亿元。
公安局长助其外逃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像赖昌星这样一个严重损害厦门特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人,却受到个别官员的保护。1999年8月21日,专案组突击“远华”案。当得知赖昌星在境外后,公安部密电福建省公安厅组织抓捕。但这绝密指令却被泄露,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庄如顺在赖昌星即将踏入国门前一刻通知其潜逃外国。虽然庄某已被法办,而赖昌星至今未能抓获归案。
一位熟悉赖昌星的北京人士说。“赖胖子”十分精明,他玩惨了厦门,还得到厦门人的好感。他在厦门根本不设账本,也不放钱,走私的钱,他都拿回香港,他早已准备了几本外国护照,随时准备逃跑。不仅他逃,他还帮一些高官及其子女外逃。他说,这几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处也好像是“远华”公司设的,光是给“远华”公司的香港单程证就有150张。所以,“远华”案发后,很多人就这样大大方方地走了。
据厦门市政府知情干部透露,因“远华”首犯赖昌星及两名主要涉案人员外逃,在国外秘密指挥销毁罪证,所以,专案组取证异常艰难。一些被羁押的官员也不断翻供,致使原来查获的走私案值大幅下降,给专案组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助纣为虐罪责难逃
时至今日,经过专案组同志历时一年多的艰苦调查取证,已经查明:1996年以来,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厦门关区大肆走私进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车、香烟等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在目前移送起诉的走私犯罪案件的案值中,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直接操纵下的走私物品价值达人民币252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15亿元。
2000年11月8日,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批25起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共有14人被判处死刑、死缓,12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5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厦门海关原关长杨前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贿赂折合人民币140.7万元,并由赖昌星出巨资为其包养情妇,且在案发后为赖昌星通风报信,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放纵走私罪,情节特别严重;
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庄如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4.55万人,指使他人为121辆走私汽车违法办理《罚没证》,并为赖昌星通风报信,致使其外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505.76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原行长叶季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95万元,并有491.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原科长吴宇波,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874.7万元,放弃监管,造成大量成品油走私入境,并组织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厦门海关驻东渡办事处和平码头船管科船管组原组长方宽荣,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人民币129.8万元,为赖昌星等人走私成品油提供方便,并参与销毁、藏匿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有关犯罪证据,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以上6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金挺、接培功、黄山鹰、庄铭田等四人与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相互勾结,积极实施走私活动,其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李土专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因情节恶劣,以上5人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厦门市公安局对外联络处原处长王可象和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香烟的骨干分子黄克臻、陈文远行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均应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因有自首情节,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共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收受赖昌星等人贿赂折合人民币45.6万元,并有74.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长陈国荣、武警福建省总队海警二支队原队长张永定、厦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侦查处一科原副科长陈育强犯受贿罪;严立平、李松谋、陈国俊、陈雅歌、陈小浩、李中华、陈赞成、朱伏龙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上述12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昌星之兄赖水强、之弟赖昌图,系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走私香烟主犯,偷逃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因有坦白交代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一审被减轻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15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其余56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此前,福建省、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及金融系统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已对上述人员中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作出了党纪、政纪处理。同时,司法机关将陆续对其余案件进行审理,近期将陆续审理其他涉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