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斜的人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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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樊琪,现年43岁,因贪污罪被韩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我曾拥有过值得骄傲的昨天。

  我的父亲是六十年代第一届陕西师大毕业的教师、优秀的共产党员。由于从小受家庭教育的影响,从上小学、初中、高中我都是班上的好学生,功课门门优秀。1976年,19岁的我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到沈阳军区某部边防独立师服役。临走时,父亲对我说:“到了部队你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刻苦训练,干什么要像什么,生活上要向最低的看齐,政治上要向最高的看齐,学习上要向最好的看齐。”父亲的这几句话一直在激励着我,在部队这个大熔炉里,我凭着农家子弟的憨厚、朴实,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受到领导的好评,被保送到石家庄军事学校学习两年。1979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同年提了干。

  在军营的9个年头里,我曾获得师、团嘉奖6次,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

  1985年我转业回到韩城市,参加了渭北旱塬北水南调工程,黄河流域治理工作,以过硬的工作作风,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赞许。曾先后两次被评为市、局劳模,治黄工程先进工作者。

  也就在这时,我调到新组建的韩城市水政水资源办公室任副主任、工会主席,负责全市企业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上任伊始,我不负众望,秉公办事,收费工作连续报捷。在当时也有许多企业为了少交费,请我吃饭,或送礼品等等,我坚持原则,按规定办事,从不接受馈赠的财物。因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在陕西省水政水资源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并获得1万元的奖励。

  这时,我本应珍惜自己用汗水和辛勤的劳动换来的这一切,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为人民再做贡献。

  然而,面对赞誉,我开始飘飘然了。政治学习漠不关心,把组织纪律当做约束自己的紧箍咒,法制观念日渐淡漠。我的人生观逐渐发生了变化,开始对社会上许多人的花天酒地生活垂涎欲滴,对他们进酒店、歌厅,喝成千上万元一瓶的洋酒非常向往,对金钱的需求逐渐使我变得贪婪起来,慢慢地将手中的权伸向了企业,开始吃喝、玩乐,每年消费高达10多万元,几年来给国家、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但这些仍然满足不了我的欲望。我逐渐开始变相地向企业要现金,开始三千、五千地拿,后来发展到上万元地索取,先后三年时间,采取了卑劣手段,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吞公款126700元,硬是用罪恶的双手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当人民法院宣判我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时,我万念俱灰,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仿佛我人生的时钟就定在了此时。前途没有了,家庭的温暖没有了,最宝贵的自由失去了。由于我的犯罪,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给家庭带来了伤害和难以弥补的损失,给我那年迈的父母心灵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我被逮捕的消息使体弱多病的父亲心脏病发作住进了医院;母亲在探视我的途中跌了一跤造成右脚骨折。妻子一时忙个不停,既要看望我,又要照顾二位老人和年幼的孩子。我的犯罪,也使孩子在校不能安心读书,学习成绩下降。更可怕的是失去了父亲的关爱和温暖,我这个不称职的父亲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创伤,也给我自己造成了终生的遗憾。

  我不是个法盲,受党的教育多年,当干部时间也不短,本应自觉遵纪守法,洁身自爱地在自己岗位上尽职尽责地勤奋工作,但我经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自认为是社会上的走红人物,要什么就能有什么,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终于使人生的天平倾斜,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使我本来辉煌的人生变得暗淡无光。我的犯罪是惨痛的,教训是深刻的。为此,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我的人生路上这种戏剧性嬗变再一次证明了陈毅元帅所说的:“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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