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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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纪委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彬县纪委通报了1至4月份5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2016年12月,龙高镇徐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徐立群违规收取本村19户危房改造户危房改造资金1.9万元,用于支付漏报户的危房改造资金、资料打印费及其他村务。2017年3月,县纪委给予徐立群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12月15日,龙高镇杨贾村党支部书记杨振金、村主任贾秉荣将该村1600多亩机动地划分到三名村民名下套取粮食直补资金10余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7年3月,龙高镇党委分别给予杨振金、贾秉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09年10月,北极镇雅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孟宗孝在自己名下虚报4.3亩退耕还林林地,2014年10月退耕还林林地重新确权登记时,又将4.3亩林地虚报为6.7亩。2009年至2013年冒领退耕还林资金3140元,用于支付雅店村小学修建厕所的费用和灶夫劳务费。2017年3月,北极镇党委给予孟宗孝党内警告处分。

4、2006年底,新民镇路村原党支部书记邓宏元将本村集体224亩生态林分别划在自己与其余五名村干部名下,2007-2008年共计套取7万多元,列入村账用于村务支出。2017年4月,新民镇党委给予邓宏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7年4月19日下午,南庄村第一书记乔月科擅自离开驻村岗位回家,直到4月20日上午9时55分才返回南庄村,违反了组织纪律。2017年4月,县监察局给予乔月科行政警告处分。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委、政府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落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推动精准扶贫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原则,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党员和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从严查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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