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哲是由乡聘教师转正的小学教师,属财政供养人员,其两个儿子都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花费50多万元,家庭举债较多,生活十分困难,虽然违反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9条红线之规定,但我认为其家庭存在实际困难,应该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底庙镇原包抓于家庄村的包片领导张某在接受县纪委调查时如此回答。
近日来,旬邑县纪委收到咸阳市扶贫办反馈旬邑县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线索,县纪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4个专项调查组,分别由县纪委常委任组长,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立案查处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容错纠错1件2人。
经县纪委调查,万国哲旬邑县底庙镇房家小学教师,2008年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家住底庙镇于家庄村,二个儿子均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花费50多万元,家庭确实困难。在2015年12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中,万国哲因两个儿子都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困难而被评为贫困户,后经底庙镇于家庄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后无异议,原底庙镇包片领导张某某审核后,最终将万国哲一户纳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张某某作为原底庙镇于家庄包村领导,万某某作为原于家庄村支部书记,将公职人员万国哲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虽然违反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9条红线,但因万国哲家中两个儿子都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理应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故万某某作为支部书记、张某某作为镇包片领导,处于公心,敢于担当,符合《旬邑县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党委审核,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万某某、张某某在工作中的失误问题予以免责。
“县纪委能够有效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基层干部予以免责处理,这给我们这些从事精准扶贫的基层干部吃下了“定心丸”,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推动精准扶贫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张洪镇原底社区店子村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队长说出了自己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