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纪委“三个助力”重要部署,富平县纪委“亮剑”扶贫攻坚,为全县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精心谋划,确保“亮剑”组织得力。建立机构。成立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专门的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制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富平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专题研究。在与县、镇(街道)、群众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确定将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即把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克扣截留、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问题作为工作重点。
畅通渠道, 确保“亮剑”线索准确。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并通过网站、微信、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包联单位扶贫领域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加强与审计、财政、扶贫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组织县镇纪委定期梳理群众反应强烈、容易激化矛盾、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的问题线索,进行重点督办、跟踪督办;组织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形式主义等作风方面突出的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进行重点排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深入走访,确保“亮剑”精准出击。成立2个扶贫领域专项工作明察暗访小组,同时抽调审计、财政、扶贫等职能部门6名熟悉业务的干部作为工作人员,分片包抓16个镇(办),进村入户,严查实核;通过查看贫困户、“兜底户”名单、扶贫领域涉及的资金账目、查阅资料、随机提问、走访群众等相结合的方式,对驻村第一书记、镇包联干部、村干部等关键人,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中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精准、扶贫资金不落实以及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克扣截留和落实政策中优亲厚友、滥用职权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在面对面了解的基础上,工作人员详细做好走访记录,整理出存在的问题及问题线索,为下一步核查打好基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资金监管、行政监督等方面,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行动迅速,确保“亮剑”落实到位。提高查处效率。县纪委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统一交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逐件甄别、筛选、分类,呈扶贫领域领导小组组长统一审核把关后,根据其性质、情节、程度,交由四个案件检查室进行核查;分类办理。对于属于扶贫职能部门工作范畴的问题及时移交,整改规范,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认真核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做到快查快结;严肃执纪问责。运用多种问责方式,实践好“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一切不认真、不作为,形式主义花架子,部分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的单位都在追责范围内,对工作不认真,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效果差的镇办和部门将约谈一批、训诫一批,对在扶贫领域有虚报冒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一案三查”的原则,坚决予以打击,严肃追责。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倒查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截至5月11日,已对刘集镇、庄里镇、留古镇、齐村镇、宫里镇、到贤镇6个镇500余户群众进行了走访, 共收集到扶贫领域问题48个,整理出问题线索29条,目前已查处4起,党政纪处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