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扶贫资金丢在“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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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各地市集中通报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各具特色,有的是入户核查工作不细不实不严,将有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和并不困难的群众列为扶贫对象;有的以其亲属名义套取扶贫资金;有的贫困户已死亡,死者家属却依然领着低保;有的截留扶贫资金,部分私分、部分用于集体支出;有的伪造项目资料,虚开发票,套取扶贫资金;有的把扶贫资金当作“摇钱树”,违规收取“好处费”“跑腿费”。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通报中的问题大都发生在基层,大多数是一些村“两委会”成员,还有部分乡镇干部,他们的“官”虽小,责任和作用却不容小觑。因为他们距离群众最近,也距离扶贫资金的最终分配最近,如果监督缺位,就极易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致富本钱”揣进自己的兜里,扶贫资金也极易丢在这“最后一公里”上。扶贫资金屡屡被侵占,久而久之,不仅脱贫的效果会大打折扣,国家的资金白白流失,更会伤了贫困群众的心,吞噬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获得感”。

“扶贫不是一句空口号,得有真办法、实举措、硬功夫才行。”要防止扶贫资金丢在“最后一公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样需要拿出真本事、动真格、下狠劲,见豁补豁、逢洞堵洞、遇腐查腐。要始终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治病于未发之时。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用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向基层群众传达“越往后执纪越严”、“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精细预防。要监督扶贫资金全天候、全过程公开,抓住责任主体、做到精细监管,确保专项资金阳光运行、安全落地,到达“最后一公里”,以铁的纪律助力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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