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腿费”跑丢了宗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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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制定出台的扶贫政策和投入的资金越来越多,从信息核查,到申报立项,再到发放领取,都需要基层党员干部做好衔接服务。

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却把为村民服务当成作威作福的筹码。比如,有村支书竟在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工作时,向村民收取“跑腿费”。这种雁过拔毛的行径,不仅寒了村民的心,更触碰了党纪红线。

收取“跑腿费”行为背后的心理,有人是觉得无利不起早,自己在“跑腿”过程中付出了很多,不要点好处“划不来”;有的认为这些“好事”给谁都是给,收点“跑腿费”天经地义,本是按照扶贫要求向村民发放补贴,反倒成某些村干部向群众“施舍”;甚至有些村干部将服务群众做成明码标价的生意……

为民服务来不得半点马虎,更容不得半点私心。“跑腿费”现象折射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服务宗旨意识的缺失。村干部是群众选出的“当家人”,是带领一方脱贫致富的“主心骨”,应把村里的事当作自家的事,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多为群众利益跑跑腿,少琢磨以权谋私的把戏。尽责做事、无私做人,才能以真诚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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