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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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30日至5月18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视,7月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省国资委党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提出:“要以此项整改工作为契机,推动省国资委各项工作全面上台阶”的要求,并成立由省国资委党委书记孙安会、省国资委原主任刘阳任组长,其他党委领导为成员的省国资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党委领导负重要责任、相关处室负责人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体系。逐项对照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党委中心组认真学习省委主要领导听取省委巡视组工作情况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和郭永平同志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具体要求,使大家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是省委对我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省国资委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体检”。尤其是省委巡视组点出的问题,击到要害、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符合实际,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党委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省委对我委巡视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二是明确任务分工。逐条细化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制定了《中共陕西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分解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的通知》(陕国资党发〔2016〕79号),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处室、落实处室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党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工作责任,协调整改工作中的难题,要求责任处室有力有效抓好整改落实。各牵头处室和落实处室,根据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党委任务分工,明确专人、配备力量,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落实到位。纪委认真做好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精准发力,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对涉及违纪违法的,该查处的查处,应诫勉、教育的严肃诫勉、教育。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系统治理,以更大的劲头、更严的举措,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弛而不息反“四风”、转作风,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委系统国有企业做优做强做大,为实现陕西“追赶超越”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是抓牢整改落实。党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把做好巡视配合与抓好巡视整改同步推进,坚决防止“等”、“靠”思想。针对巡视移交反映问题突出的信访举报件,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上报省委第六巡视组;针对巡视移交反映“四风”问题较多的情况,印发《关切实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工作的通知》、《关于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的通知》,督促各监管企业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本单位落实生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防止“四风”反弹。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各牵头处室负责人、落实处室负责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明确整改工作要求,指明整改工作方向,督促整改工作落实。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弱化”。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研究干部工作多,对全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研究不够的问题。

一是党委办公室牵头,会同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群工部、纪委、机关党委等部门,根据《省国资委党委2016年工作安排》、《省国资委党委2016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对省国资委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建立定期研究分析机制,结合工作和企业实际,及时向党委会提出全系统党建工作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二是对委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情况和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调研检查,并明确列出《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督查清单》、《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督查清单》、《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督查清单》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督查清单》等四项工作清单,作为突出问题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党建工作。三是我委把今年确定为典型宣传年,经考察,拟推荐法士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首席技能培训师曹晶同志,为2016年重大典型宣传对象,进一步在委系统加大正能量的宣传力度。四是纪委正在制定《关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指导性、具体性、可操作性意见,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2、关于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有的党务工作者对党务知识不熟悉,工作热情不高,存在本领恐慌的问题。

组织委系统企业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继续开展基层党支部“晋档升级”活动,持续深化“四强四优”活动。制定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对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分类排序,明确整改目标,将压力层层传导。党委组织部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企业对基层党组织建设6项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3月份举办了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5月份举办了第一期委系统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9月份将举办第二期委系统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各企业结合实际,层层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党务知识培训班。目前,委系统的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和提高。

3、关于在监管42户企业中,有11户企业没有按照《党章》规定召开党代会,进行党委换届的问题。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并结合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我们及时摸清监管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召开未换届的11户企业党组织专项座谈会,逐一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所在,制定整改措施。向未换届的11户企业党委下发督促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换届方案,并于年底前全部完成换届工作。截止7月底,西部机场集团、建工集团、外经贸实业集团、物产集团、水务集团等5户企业上报了党委换届请示,其他6户企业正在积极筹备之中。另外,委系统各企业按照省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正在对所属企业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排查,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4、关于省国有企业监事会由于日常工作主要在监管企业,工作地点分散,组织生活不够正常的问题。

机关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每季度机关内部检查考核,及时向监事会党总支反馈各办事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针对问题督促整改,不定期深入监事会工作处党总支及各办事处党支部检查指导,确保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指导帮助监事会工作处党总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服务指导作用,明确要求各办事处党支部书记积极参加党委组织部于9月份举办的第二期委系统企业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加大对各办事处党支部书记的党务知识培训力度,督促监事会主席率先垂范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委机关党委对组织生活制度的有关规定、重点内容、特殊情况党员组织生活的管理办法及措施保障等进一步明确,并要求委机关各党支部强化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5、关于一些党员组织观念淡化,不能自觉参加支部活动,“三会一课”、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等制度坚持不好,有的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够经常的问题。

机关党委明确要求机关各党支部建立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登记制度,各支部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登记制度,每季度汇总上报委机关党委。各支部每季度上报一次党员参加支部活动情况,要求党员每月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由机关党委统计后在全委通报。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机关党委对机关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进行检查和通报,并督促各党支部认真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机关各党支部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明确会议时间,规范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党委于8月份,制定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制度内容,夯实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党的组织建设有序、有规、有效开展。

6、关于监管企业党员存在不按时、不按标准交纳党费,甚至有的企业给党员领导干部自行确定党费标准的问题。

6月14日,根据省委组织部陕组通字〔2016〕72号文件精神,省国资委党委转发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委系统各党支部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自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要给予提醒,教育党员该补交的要主动补交。根据督查的情况看,委系统企业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党费收缴的基数、比例以及党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今年以来,绝大数党员都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组织部对2008年4月以来补交党费情况正在逐一清查,西部机场集团、陕煤化工集团等企业党员陆续补交党费不足部分,此项工作于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7、关于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等11户企业党组织关系多头管理,相互交叉,责任不明等问题突出,直接影响这些单位党建工作和“两个责任”落实的问题。

省国资委党委积极向省委组织部汇报陕西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等11户企业党组织管理情况,尽快理顺党组织管理关系,明确主管上级党组织,切实解决多头管理、相互管理、责任不明的问题。截止目前,中陕核工业集团、陕西省地矿总公司、陕西煤田地质集团已理顺党组织管理关系。中陕核工业集团、陕西省地矿总公司党组织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陕西煤田地质集团党组织由陕西能源集团党委管理。党委组织部正在与省委组织部以及相关厅局积极协调,争取尽快理顺陕西省水务集团等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方面。

8、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制度不够健全,措施不够具体,重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作用不够的问题。

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陕西省纪委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纪发〔2016〕10号)要求,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省国资委党委制定了《省国资委党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省国资委党委、党委书记及党委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内容和标准,现主体责任清单已于2016年8月2日上报省纪委等候批复。党委会议定期研究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有关案件调查处理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重大案件调查情况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积极推进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纪委制定了《陕西省国资委党委对监管企业开展巡察的暂行办法》,明确省国资委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处、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收益管理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处(党委群工部、统战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从监事会主席和监管企业纪委书记中确定并授权。同时制定了《省国资委党委巡察实施细则》,《细则》明确监事会工作处增加了对企业党的建设监督职能,巡察工作启动正在等待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

9、关于监管企业主要领导“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省建工集团职工大学领导公款出国旅游、外经贸集团曾游海受贿案等问题的发生,说明“一岗双责”并未落实的问题。

5月—6月,纪委对各监管企业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督导调研,重点检查各企业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并督促各企业从严、从实、从细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截止到8月底,各监管企业均制定并上报了本单位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省国资委党委对监管企业上报的党委、党委“一把手”及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正在进行审核,统一批复后各企业严格执行。9月份,纪委印发《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对违规当事人进行组织处理的同时,并对相关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追责,严格“一岗双责”,严肃了党纪。

10、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不够重视,存在虚报、漏报等问题,2015年有5名处级干部在任用中因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存在问题被取消资格的问题。

在对2015年度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中,根据比对结果,按照规定,对存在漏报情形的进行了严肃处理,对书写不规范、涂改情形的进行了批评教育。针对存在的问题,人事处组织机关处级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的规范和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时间和规范也进行了强调。目前,机关处级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均能思想重视,按照填报的内容和要求,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下一步,我委将对委系统党员干部分层次、分批次进行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填报内容,增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提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工作质量。

11、关于2015年在全省后备干部选拔中,有17名省属企业干部因个人申报不实,被取消后备干部资格的问题。

一是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的搭建情况逐一进行了摸底,各企业均已建立专项工作负责机构,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建立了省国资委与监管企业之间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除个别新组建企业外,其他企业基本都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保障体系。二是省国资委党委不断加强对企业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指导力度,全面推动省属企业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截止2016年7月,除新成立3户企业因未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没有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外,其它企业均按期完成了2015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随机抽查核实工作,共随机抽查346人,抽查核实结果与本人填报情况一致173人,占全年随机抽查核实总人数的50%;存在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问题107人,占31%;存在瞒报问题66人,占19%。三是省国资委党委对存在漏报或者填报不规范等情况的107名企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企业党委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并要求补报,对存在瞒报情况的65名企业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1名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关于对纪委监督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的监管企业及下属单位纪委书记长期空缺,有的上万人或几万人的企业集团,纪检监察机构配备人员太少,难以履行监督职能的问题。

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督导工作,纪委加强对监管企业党委对《党章》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内容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充分认识纪委监督工作在党的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印发《关于统计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情况的通知》,对监管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及领导配备情况进行摸底。截止2016年8月,省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共762个,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共1395人。42户监管企业中有9户未配纪委书记,有26户未配纪委副书记,有9户未配监察室主任。根据统计情况,省国资委纪委向党委提出直管企业缺编纪委书记配备人选建议,并向省纪委上报省委管理一把手企业纪委书记缺编情况。纪委正在制定《关于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属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陕纪发〔2012〕6号)精神,《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编制总数不少于专职党群工作人员编制总数15%的比例要求,同时按照《党章》有关要求,健全各级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

13、关于对下属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下属监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底子不清的问题。

纪委不仅对监管企业集团本部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摸排,同时对二级单位及三级以下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及领导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截止2016年8月,监管企业二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共378个,未配纪委书记的有149户,未配纪委副书记的304户,专职纪检干部283人。三级及以下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共343个,未配纪委书记的有137户,未配纪委副书记的有235户,专职纪检干部216人。9月中旬,纪委对监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案件管理软件使用进行培训,10月份组织监管企业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并要求各企业结合实际,对下属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纪检监察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14、关于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足,近三年,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业务检查和指导较少,监管企业下属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多为兼职,履职作用不强的问题。

年初,纪委制定了《省国资委纪委(监察室)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一览表》,对2016年纪委12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共分解为32项具体工作,明确责任人、责任室和完成时限,纪委各室在每月处务会上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对未按时完成的任务由纪委负责人跟踪督办。截止目前,纪委各室均按时完成了各自负责的工作任务。8月份,纪委召开各监管企业监察室主任会议,对中央第七巡视组、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我委的202件和52件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企业对中巡组和省委巡视组移交件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核查情况,并将结果统一汇总上报省国资委纪委。针对“中秋节”和“国庆节”这两个重要节日,纪委印发《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紧盯时间节点,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15、关于案件查办、督办不够有力,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信访举报件转办的多,查办的少,存在对监管企业领导干部信访举报件处置不够妥当的问题。

纪委制定了《陕西省国资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和规程,对径送件、移送件、转送件的范围进一步明确。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明确了反映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一律由纪委直接核实,反映问题重大、可查性较高的信访举报件也由纪委直接核实,企业纪委配合。今年以来,纪委对2013年以来我委转企业要结果件情况进行逐一核查,与企业纪委逐一核对,加大了转企业要结果件的督办力度。2013年至今,我委转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结果信访举报件共352件,现已上报298件,报结率为84.6%。今年以来,纪委自办案件37件,比去年全年自办案件增长164%,现已办结25件。

16、关于在督办的信访案件中,将本应国资委管理处理的信访件转被举报人的企业办理,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

2016年7月15日,纪委组成调查组,对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我委关于信访举报件转被举报人单位失密泄密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已基本完毕,处理意见正在与省纪委沟通协调。纪委及时刻制“严禁泄露秘密”条章,将条章加盖在每件信访举报件上,提高办信人员保密意识。在8月份召开的各监管企业监察室主任会议上,纪委负责人对信访举报工作纪律及保密纪律进行了强调,对保密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并对各企业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7、关于监管企业在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结合年底委系统党风廉政检查,重点对各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反映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信访举报件加大查办力度,并要求各企业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组织至少一次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令)等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的程序和办法,有效抑制企业在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方面。

18、关于省国资委党委机关17个处室、单位,存在忙闲不均、人浮于事现象的问题。

按照工作安排,人事处正抓紧摸底机关各处室实际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处室编制核定和岗位设置办法,下一步将结合处室职能细化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确保均衡的原则,将机关行政编制分解到处室,合理设置处室岗位。按照机关平时考核办法,组织实施了月度、季度和半年考核,对机关处室目标任务、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专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了考核,重点对处室人员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机关干部打分排序。以修订完善机关平时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办法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强化年度考核结果运用,从目标责任考核奖金发放、干部选拔任用、选送干部参加中省培训等方面明确干部鼓励激励和能上能下的硬条件、硬杠杠,鼓励激励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解决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问题,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9、关于在经济形势下行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实际问题对策办法不多的问题。

以“两学一做”结对共建为契机,机关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经济形势下行的问题,对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重要问题、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年底要对调研成果开展评价并通报。8月份,政策法规处制定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机关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陕国资法规发〔2016〕230号),明确调研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2016年度委机关调研工作的指导。

2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够严格,监管企业存在对内、对外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一些企业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各监管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按照纪委要求,重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统一标准,量化指标。纪委建立通报曝光督查制度,规定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省国资委纪委报送上季度通报曝光有关数据和通报案例。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安排部署纠正“四风”工作。2016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委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抽调600多名干部组成了300多个检查组,对1200多个单位(部门)进行了明察暗访。同时抽调126个检查组对42户监管企业的243个内部食堂公款吃喝、吃喝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遏制“四风”问题的反弹。少一些明察、多一些暗访,纪委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力度。9月份,对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委系统进行通报曝光。

21、关于一些企业在办公用房、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与抵制“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根据去年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监管企业办公用房、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检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6月份,纪委对监管企业集团本部及下属的二级、三级企业共13个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隐性变异“四风”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结合年底委系统党风廉政检查,对企业办公用房、用车、公务接待整改落实情况一并检查,计入企业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值中。

22、关于委机关(含监事会)存在在监管企业搭车购房、借用相关单位车辆的问题。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委机关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和遵规守纪意识的教育和引导,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进一步完善委机关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由委办公室牵头,人事处、纪委等部门参与,对委机关(含监事会)在监管企业搭车购房、借用相关单位车辆的问题进行清理。

、移交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巡视组移交信访举报件共52件,其中:检举控告类29件,业务范围外23件。29件检举控告类的信访举报件中,反映属我委监管企业26件,不属我委监管企业的3件(转西安市纪委1件,转远东集团纪委2件),23件不属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信访举报件,均转委信访办阅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26件反映我委系统的信访举报件中,由省国资委纪委办理15件,已办结10件,办结率为67%;转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办理并要求上报结果11件,已办结8件,办结率为73%。巡视反馈时,巡视组向我们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件,4件全部进行初核,现已办结1件,还有3件正在办理中。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完善企业党委书记述廉、纪委书记述职制度,严格落实《省国资委党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将责任落实、落细、落稳。深化企业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完善长效机制。实践“四种形态”,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干部管理的程序、办法和机制,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三是着力推动工作。以做好巡视整改为契机,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九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主基调,不忘初心,坚定信心,持续用力,继续前进,全面抓好抓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确保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和“十三五”良好开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29—87290204;邮政信箱:西安市光泰路1号陕西省国资委纪委;电子邮箱sgzwjwzh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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