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3日至2016年1月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我们长武县进行了巡视。2016年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县委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对待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将巡视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以严肃的态度、务实的行动不打折扣地抓好整改工作。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省委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之后,县委“五人小组”立即进行了研究部署,并责成各相关单位迅速提出整改措施。3月8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审定《巡视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并对巡视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在随后召开的县纪委全会和县委工作会上,县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分别就深入推进巡视意见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县委印发了《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长武县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围绕巡视组反馈的3方面8项14条意见,共提出了51条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和责任逐条落实到了6名县级领导和9个牵头部门、15个配合单位及相关落实单位,要求各单位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认真进行整改。
三是严格督促落实。4月7日,县委组织召开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汇报会,听取了各牵头单位整改情况工作汇报。4月1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对巡视意见整改尾留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4月20日,组织召开巡视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责令各责任单位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深入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 “县委抓主体责任提要求多,逐级严管细抓不够,整风肃纪缺乏深度”的问题。一是省委第八巡视组进驻之后,按照“边巡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要求,由县纪委分别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2个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县委与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状”,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基层站所负责人也签订了“责任状”。三是印发了《2016年反腐倡廉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各镇(办)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层层传导了压力。
2.关于“一些县直部门和镇(办)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理解不深、落实乏力,镇(办)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县纪委组成6个检查考核组,对各镇(办)、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二是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夯实了责任,压实了担子。三是制定出台了《镇(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问责办法》,着力加大对镇(办)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力度。四是坚持实行纪检监察干部联合履职、上挂下派制度,提升基层纪委纪律审查业务能力。五是邀请省纪委相关领导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讲解纪律审查知识,使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得到提升。六是4月14日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培训会,对各镇(办)、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干事进行了纪律审查业务培训。七是今年3月底,县纪委深入开展了镇办案件“大回访”活动,督促各镇(办)纪委将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3.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今年2月初,对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研究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措施,着力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二是出台了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一系列文件和《精准脱贫工作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村事务、财务管理。三是制定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为农村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准线。四是着力加强对村级干部的监督问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关于“抓关键少数有盲区、死角”的问题。一是今年3月11日,邀请省纪委领导为全县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举办了一次《准则》、《条例》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关键少数”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二是组织编印了“廉政口袋书”,为全县党员干部每人发放一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三是为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等部门派驻了纪检机构,着力强化对县级部门的监督制约。四是配合市纪委严肃查处县直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的问题线索。
5.关于“重点领域管控体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长武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监督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要求和规定。二是调整细化了非农建设项目用地征租补偿标准,使土地出让及补偿更加符合实际、更加透明具体。三是严格执行《长武县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坚持房建市政工程不利用中央投资的项目全部进入有形市场招投标。四是坚持实行项目招投标“双信封+摇号制”,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行为。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坚决防止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等违规行为。六是加大对工程投资领域的审计力度,对于超过工程概预算批复10%,但未经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的项目,不予出具《审计报告》,支出不合理的不予拨付建设资金。
6.关于“财务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举办了全县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使各级各部门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和财务管理能力得到普遍增强。二是在西安财经学院对全县180名财务人员进行了轮训,着力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规范财务管理秩序。三是制定印发了《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不断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强化公务消费管理。四是组织成立了由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参与的3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70个各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五是对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
7.关于“对审计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追责问责不够”的问题。一是今年3月份,成立6个审计整改回访检查组,对2015年计划内58个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集中回访,印发了《审计整改情况检查通报》。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并将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三是实行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制度,不定期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公告。四是对审计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3个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督办函。五是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对审计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追责问责程序和方式。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对全县各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对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超过前年度的单位下发了整改督办函,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接待费支出超过前年度的单位负责人实施了警示训诫。三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将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长武县公众信息网公示,今后按季度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关于“胡花乱支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抽调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人员对各预算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二是认真落实《公务接待用餐管理规定》,责令各相关单位严格审批程序,完善公务接待相关审批手续。三是严格财政资金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用于推进发展和保障民生。
3.关于“个别单位自定标准发放所谓目标考核奖”的问题。长武县结合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构成违纪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明令禁止在今后的目标考核中,不得巧立名目、自定标准,擅自发放考核奖金。
4.关于“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联村帮户接地气、惠农务实树清风”活动,县委选派了146名精准脱贫联络员驻村工作。二是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村级干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4个规范性文件,切实解决基层干部不按程序、不按规矩办事,与民争利等问题。三是筛选了33个后进村级党组织进行集中整建。四是修订了《治理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行为问责办法》,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五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科学民主决策做的不够”的问题。一是凡县上出台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广泛征求县级领导、镇办、部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凡是属于“三重一大”范围的事项,在决策时都坚持执行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制度。三是坚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是实施的重大项目,都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41条”规定,确保信息认定准确规范。二是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界定有争议的档案,开展专项调查,集中研究,重新确认甄别。三是配合市委组织部,抓好县级领导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3.关于“选拔任用干部不够精准”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依编依规用人。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报告核查、听取纪检机关和卫计部门意见、任前沟通请示、任前公示等制度。三是认真落实《长武县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工作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多种提名推荐方式,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四是今年3月底,利用3天时间开展镇办领导班子综合研判,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促进干部任用更加精准、科学。五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源头关、程序关和约束关。六是坚持实行重要岗位交流轮岗和“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对重要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第八巡视组在我县巡视期间,共向我县移交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47件,经我县梳理,重信存查3件,需要调查初核的44件。截止目前,我县已初核44件,立案16件,结案16件,党政纪处分20人),了结28件。涉及科级干部的5件,经县纪委调查,立案3件,结案3件,党政纪处分3人,了结2件。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坚持不懈地把巡视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一是持之以恒整改提升。我们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需要持之以恒抓下去的工作,紧盯不放,弛而不息,继续抓好专项整治,有计划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我们将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预防在先,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整改一项问题,建立一套制度,规范一类行为,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在各个领域逐步形成简便易行、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运用成果推动发展。我们将把这次巡视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改进干部作风、推动经济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注重整改工作的成果运用,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县发展大局之中,把推进整改任务落实与稳增长、惠民生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落实、转变作风的成效转化为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的强大动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长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29-34202700
邮政信箱:713600 电子邮箱:342027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