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中央专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江西省委也相应提出了《实施意见》,并进行了任务分工,当前就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锲而不舍地抓反腐倡廉工作。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反对腐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党的十五大以后,我们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反腐败治本工作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把“反对腐败”和“防止腐败”同时写进了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败工作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标志着我们的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提出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要求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发展,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和根本举措,这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观念提升到坚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上来。我们一再强调,经济要上去,干部不能倒下。从干部成长的角度看,一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成长很不容易,既离不开自身的思想修养和实践磨炼,也离不开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各方面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防止腐败的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的问题,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千方百计使我们的干部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
第二,要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任务
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系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有些工作还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任务重,难度大,要真正抓好、取得实效并不容易。关键要认真扎实地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首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上级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和部署,根据任务分工,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从容易引发不廉洁行为、导致腐败现象产生的薄弱环节入手,抓紧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办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按照要求,梳理和明确由本部门负责牵头抓、参与抓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并注意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相衔接,对承担的重点工作要进行分解,明确责任、措施、要求和时限,建立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其次,要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建立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巡视、责任制考核、执法监察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再次,要严肃追究失察失管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承担起抓追究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责任追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应追究而未追究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领导责任。要完善责任追究的手段,使其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使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提高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我们必须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当前,在实际工作中尤其要切实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重点与全面的关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要编织一张预防腐败的网。因此,我们既要从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领域入手,实现重点突破,又要着眼全面,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跟进措施,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因某一方面的措施跟不上而影响整体效果。二是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眼点就是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因此,我们既要注意继承、总结以往反腐倡廉的工作经验,吸收、学习国内外在预防腐败方面的有益做法,更要把创新机制摆在重要位置,注意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把握时代特点,深入进行理性思考,总结推广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三是要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动态开放的体系,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我们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加强前瞻性分析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找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通过在理论上积极探索、在措施上不断强化、在实践中总结提高,积极有效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力争在已有基础上不断有新创造、新发展,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第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抓紧抓好。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要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事项。书记要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党委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党委、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本部门本系统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同时,要搞好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当前,要把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形成长效机制。要针对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着重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下工夫,加快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文章来源: (中国廉政报道网)